西安长安廉租房申请条件

导语 (一) 具有长安区非农业常住户口;(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三)住房情况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标准。

  西安长安廉租房申请条件

  (一) 具有长安区非农业常住户口;

  (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住房情况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标准。

  一、申请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最低收入家庭,应当向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廉租住房补贴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证明:

  (一)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低保证明:民政部门核发的《长安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住房情况证明: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证明或房屋拆迁协议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共同居住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证明包括:

  (1)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2)下岗或失业人员原工作单位出具的住房证明;

  (3)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工作单位出具的住房证明;

  (4)无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及居住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住房证明;

  (5)学龄前儿童及学生不需要提供住房证明。

  (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还应当出具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二、申请流程

  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应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初审后,报区廉租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区廉租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者予以登记。

  具体申请指南可点此查看:西安长安廉租房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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