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生育三胎有产假吗
导语 西安三胎产假若为正常分娩情况下,为173天,生育多胞胎或难产等情况,则可以增加产假,以下是具体信息。
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在98天的基础产假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共有173天产假
温馨提示:特殊情况以下列条例进行调整
根据陕西省《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对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女职工,应当依法保障其享受下列劳动保护:
(一)正常分娩的,休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二)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15天;
(三)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2022年《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职工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
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
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在前款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男方增加护理假十天。
小提示: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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