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医保局关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通知(原文)

导语 2022年3月18日,陕西医保局发布通知,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价格,最高检测费用不超过15元每次,

  六、切实保障群众用药治疗需求

  继续实施“长处方”政策,根据病情需要长期处方量最长不超过3个月。加强“双通道药品”管理,拓展慢特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支付途径,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用药需求。

  七、加强重点人群就医保障

  继续对孕产妇、儿童、新生儿等重点人群开通医保“绿色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优先处理,确保享受待遇畅通便捷。对血液透析、移植后抗排异治疗、门诊放化疗等定期治疗患者延长备案有效期,上传诊疗计划周期可放宽至3个月。

  八、做好职工医保参保登记工作

  要继续开通线上参保登记服务业务,宣传网上医保缴费渠道。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缴费的单位,各级经办机构可对其暂缓业务办理,合理延长待遇享受时间,待疫情防控结束后及时补办补缴,确保参保人员疫情期间享受医保待遇。

  九、增加新冠肺炎诊疗医保信息业务临时编码

  1是医保药品:

  增加“新冠治疗药品甲类”,医保编码为“X6100000000000000000003”,支付类别“甲”;增加“新冠治疗药品乙类”,医保编码为“X6100000000000000000004”,支付类别“乙”;增加“新冠治疗药品丙类”,医保编码为“X6100000000000000000005”,支付类别“丙”

  2是医疗服务项目:

  增加“新冠治疗项目甲类”,医保编码为“610000000000003”,支付类别“甲”;

  增加“新冠治疗项目乙类”,医保编码为“610000000000004”,支付类别“乙”;

  增加“新冠治疗项目丙类”医保编码为“610000000000005”,支付类别“丙”。

  3是医保医用耗材:

  增加“新冠治疗耗材甲类”,医保编码为“C61000000000000000000000004”,支付类别“甲”;

  增加“新冠治疗耗材乙类”,医保编码为“C61000000000000000000000005”,支付类别“乙”;

  增加“新冠治疗耗材丙类”,医保编码为“C61000000000000000000000006”,支付类别“丙”。

  以上临时编码仅限于新冠肺炎诊疗且无国家编码的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及耗材请各市(区)在国家赋码后及时调整,严格使用国家编码。要根据现有政策文件选择使用相应的临时编码,不得突破现有政策,也不可因为临时编码而出台相关政策文件。

  十、持续做好医保经办服务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持续细化落实,大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等非接触式办理方式。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远程办公”模式,对各项医保待遇审批,各类窗口医保业务受理,实行“不见面”医保服务,试行容缺受理和事后补交材料,在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情况下,确保参保人员疫情期间各项医保待遇享受不受影响。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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