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公租房官网

导语 西安高新公租房不在市本级公租房申请,在西安高新区住房保障网申请资格并选房报名,详情见正文。

  三、申请条件

  高新公租房申请个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高新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且住房困难的人员。

  1、申请个人是指年满18周岁,具有西安市城镇户籍或

  暂住证(居住证),并与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工单位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就业人员。

  2、住房困难指:

  (1)申请个人和共同申请人在西安市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

  (2)申请个人和共同申请人未承租公租房或廉租房;

  (3) 申请个人和共同申请人居住自有型住房面积不足人均17平方米;

  (4)申请个人和共同申请人居住在危险房屋或不具备基本生活设施等不适合居住的房屋。

  四、申请标准

  公租房申请个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高新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且住房困难的人员。

  1、申请个人是指年满18周岁,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

  2、联审标准

  (1)收入标准: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收入标准为单身人员月收入标准为4680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4290元,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3900元。收入标准根据西安市对租赁型保障房现行收入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2)车辆标准: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有车辆的,单价低于15万元(以购车发票为准)。

  (3)住房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3、住房标准:人均分摊包括申请人配偶、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及申请人夫妻一方父母;收入标准:人均分摊包括申请人配偶、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西安房产】,关注后对话框回复【高新公租房】追踪高新区房源最新消息,实拍视频+户型图,咨询电话,申请指南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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