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西安疫情首都航空西安进出港机票退改通知
导语 2021年12月13日,首都航空对疫情期间西安进出港航班退改票做出通知,详见正文。
为全力做好西安疫情防控工作,现对已购买首都航空西安进出港国内航班客票的旅客提供免手续费退改服务,现下发相关票务规定,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2021年12月13日零时(含)之前购买的首都航空实际承运,且行程涉及西安进出港的国内航班、及作为市场方的代码共享航班。
二、适用票证:
898票证及使用非898票证互售的首航西安进出港的国内航班。
三、适用人群:
乘坐首航西安进出港国内航班的旅客。
四、客票退改规则
㈠ 航班日期为2021年12月13日(含)至2021年12月27日(含),在航班起飞前取消订座,且在客票有效期内(购票日期起1年内有效):
1. 可以办理一次变更航班日期,变更至2022年1月20日(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收取原票面价与变更后适用舱位票价的票款差额。再次变更或退票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2. 变更至2022年1月21日(含)以后的航班,或航班起飞前未取消座位的按照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3. 可为旅客办理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4. 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
5. 非西安进出港航班,客票退改规则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㈡ 文件生效前,旅客已办理自愿改期或非自愿改期的客票,若原出票日期,及新票航班日期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可享受免手续费改期一次或免手续费退票,前期已收取的自愿变更费不退。
㈢ 旅客已办理自愿签转或非自愿签转至非首都航空航班的客票,以实际承运方航司规定为准。
五、特别说明:本文件于2021年12月13日18:00时生效。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在本文件生效前已办理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一律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
六、退改业务办理地点
㈠ 客票改期:首航呼叫中心(95375)、大兴机场首都航空售票柜台
㈡ 客票退票:原出票地
七、退改操作流程
㈠ 退票操作流程:官网客票办理退票业务时,旅客可自行在官网点击“非自愿退票”,并备注“西安疫情”提交申请。
㈡ 改期操作流程:旅客可致电我司呼叫中心或前往大兴机场首都航空售票柜台办理客票改期业务。
㈢ 请您在出行前务必及时了解出发地和目的地的防疫政策,做好出行安排,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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