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鄠邑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导语 根据西安鄠邑区关于2023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秦岭保护区内、国家机关、易燃易爆生产储存单位、公园、林地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下是详细信息。

  根据鄠邑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禁止销售燃放区域。

  (一)秦岭保护区内(含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

  (二)禁止在下列区域燃放:

  1.国家机关;

  2.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3.公园、林地等重点防火区;

  4.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疗养院、养老机构;

  5.高铁站、火车站、公交车站等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机动车停车场;

  6.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7.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商场、展览馆;

  8.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范围;

  9.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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