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起西安贷款买房不再押房产证!

导语 2018年1月1日起,市民在办理有证房屋抵押时,将不再扣押不动产证(房产证)。

  据西安日报报道,2018年1月1日起西安贷款买房不再押房产证!

  具体有什么变化

  以前,在抵押办理后,原证被存入抵押档案中。在抵押权注销后即可领取原证。在此期间,由登记中心负责为群众提供免费的不动产证(房产证)复印和借出等服务,以满足群众的用证需求。

  群众使用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需求不断增大,如办理出国手续、在城市落户、申请信用卡等。如果继续采用在抵押后扣押证的做法,将不利于群众从事相关社会活动,也很难落实高效便民的服务理念。

  为此,从2018年1月1日起,市民在办理有证房屋抵押时,将不再扣押不动产证(房产证)。

  温馨提示:2017年12月31日(含31日当天)之前办结的抵押登记,如果抵押人有用证需求,该中心将不再提供复印业务,由工作人员在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附记栏备注抵押信息后直接发还抵押人。

  相关业务办理流程

  ●办理抵押业务时,申请人在申请环节提交不动产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登记人员在登簿环节将抵押信息记载于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附记栏,在发证环节由抵押权人或受托人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由抵押人或受托人领取不动产证(房产证)。

  ●办理抵押权注销业务时,抵押人在申请环节交回不动产证(房产证)原件,登记人员在登簿环节对不动产证(房产证)附记栏的抵押信息加盖注销章,发证人员在发证环节将不动产证(房产证)退回抵押人。

  ●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商品房抵押权首次登记(备案转换)业务时,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环节提交不动产证(房产证),在发证环节由抵押权人或受托人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由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领取注记抵押信息的不动产证(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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