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航空关于疫情期间西安票务处理相关规定

导语 目前,西安出现多例肺炎病例,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长安航空发布关于西安至巴中票务处理规定。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疫政策,经研究决定,特下发长安航空国内航班票务处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㈠ 适用出票日期:2021年12月20日(含)之前

  ㈡ 适用航班日期:2021年12月20日(含)至 2021年12月31日(含)。

  ㈢ 适用航班范围:

  1. 在2021年12月20日(含)之前已购买或换开,且航班日期为2021年12月20日(含)至2021年12月31日(含)的,由长安航空实际承运西安=巴中航线(西安至巴中或巴中至西安)。

  2. 旅客于2021年12月20日(含)之前已购买或换开的航班日期为2021年12月20日(含)至2021年12月31日(含)期间涉及西安=巴中行程的联程航班或来回程航班:包含与9H客票组合使用的海航集团内航司机票(可为分别购买的机票)、同一运输合同内的联程航班或来回航程航班。

  ㈣ 适用票证:856票证以及使用非856票证互售的9H国内航班客票。

  二、退票操作标准:

  ㈠ 退票标准:

  1. 符合“适用航班范围”规定,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订座的客票,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地办理免费退票业务,免收退票费。

  2. 在航班离站前未取消订座记录的客票,应依据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退票业务。

  ㈡ 退票操作流程:

   1. 官网客票办理退票业务时,旅客须选择“非自愿退票-其它”并在备注中写明“西安=巴中防控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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