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1日宝鸡疾控防疫通知

导语 2022年1月11日宝鸡疾控发布防疫通知,包括核酸检测时间要求,隔离政策等内容,详见正文。

  国内本土疫情传播风险加大/宝鸡疾控再发防疫提醒

  更新时间:2022.1.11

  一、明确总体要求。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市民要继续按照2021年12月23日《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和2021年12月28日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外防输入”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密切关注近期省内外本土疫情形势变化和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规定,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及时如实报备。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有以下情况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等如实报备,积极配合属地县区落实分类管控措施。(1)2021年12月19日以来从河南、上海和浙江方向来宝返宝人员;(2)2021年12月24日以来从天津方向来宝返宝人员;(3)2021年12月25日以来从深圳方向来宝返宝人员;(4)近14天内从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辖区、县级市、旗)来宝返宝人员;(5)近14天内从国内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县(市辖区、县级市、旗)来宝返宝人员;(6)与国内报告的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或者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来宝返宝人员;(7)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期满拟来宝返宝人员;(8)陕西疫情防控码、国务院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有异常的来宝返宝人员或现旅居我市辖区人员。

  三、从严排查管控。严格履行疫情防控属地、部门、单位责任,从严从细落实各项排查管控措施。(1)各县区、乡镇(街办)、村(社区)、组(居民小区)要从严排查各类外来人员,及时落实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2)全市各级行政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要从严排查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本行业等各类风险人员,及时上报管控;(3)全市各交通站点,学校、托幼机构、医院、集中隔离点等重点场所,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监管场所、精神卫生机构等特殊场所,酒店、宾馆、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要从严落实外来人员测温扫码查验、规范佩戴口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防控措施,严防输入疫情发生。

  四、加强核酸检测。(1)各县区应根据辖区疫情防控风险,及时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工作,尽早发现可疑情况,严防社区隐匿传播情况发生;(2)广大市民要在做好个人防护基础上,积极参加辖区核酸检测筛查;(3)外省、外市来宝返宝人员一律测温扫码查验行程、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宝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以排除路途暴露或感染风险;(4)学校相关人员、客运服务人员、商超等密闭场所工作人员、出租车司机及三轮车拉货人员、农贸市场关联人员、农村返乡人员、外资企业工作人员、物流快递从业人员、进口冷冻食品及进口货物从业人员、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等21类重点人群,要严格按照规定频次主动进行核酸检测;(5)近14天内有跨区域流动史、外出史或参加过聚集性活动等,存在不确定风险尚未进行过1次核酸检测人员,请及时到就近的核酸检测机构或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6)倡导其他人员定期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五、落实防控措施。(1)广大市民要牢固树立“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主动配合落实测温扫码查验、核酸筛查等防控措施;(2)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传播及发生重症或死亡病例的最有效手段,全市3岁及以上符合接种条件尚未接种或尚未完成全程接种的要尽快接种,18岁及以上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尚未加强接种尽快加强接种;接种完新冠疫苗48小时内暂缓进行核酸检测,以防假阳性检测结果出现;(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从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如有异常,及时报告;(4)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严明防疫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规,新冠病毒肺炎属于“乙类甲管”重点传染病,对故意隐瞒、虚报、谎报相关旅居史的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更新时间:2022.1.11

  宝鸡疾控提醒:从严排查管控 严防输入疫情

  一、请广大市民、现旅居我市辖区人员,密切关注官方公布的疫情动态信息,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规定,主动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如实报备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凡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月1日从天津市来宝返宝人员,须落实14天居家隔离+7天健康监测措施;凡2022年1月2日以来从天津市来宝返宝人员,须落实14天集中隔离(隔离时间从离开天津时间起算)+7天健康监测措施;对所有天津市来人实行“点对点”转运,隔离期间隔日开展1次核酸检测。各县区要从严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各社区(村)要明确居家隔离对象、健康监测监管责任人,督促健康监测对象少流动、不聚集、加强个人防护,并在7天健康监测的第2、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如有异常,及时报告。

  三、凡近14天内与国内报告的本土确诊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或者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来宝返宝人员、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来宝返宝人员、有国内本土确诊病例或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暂未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来宝返宝人员,特别是河南省郑州市、许昌市禹州市、周口市太康县、信阳市固始县、商丘市睢阳区、安阳市文峰区和滑县,上海浦东、奉贤、宝山区,浙江宁波市、金华市以及天津市全域,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的来宝返宝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报备,主动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及集中隔离14天等防控措施。凡近14天内从河南省、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除上述地区以外区域来宝返宝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报备,抵达宝鸡后,第一时间进行1次核酸采样,并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各社区(村)要严格细致开展摸排工作,务必做到不漏一人,及时落实管控措施,严防输入疫情发生。

  四、入境人员在入境口岸隔离期满,特别是第一入境点非我省口岸人员,在准备来宝返宝前,须提前向目的地所属县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由目的地所属县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及时与本人或第一入境点县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联系,核实管控措施落实、核酸检测等相关信息。符合接返条件的,从严做好个人防护,由目的地所属县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安排专用车辆“点对点”闭环接回。接回后,对在第一入境点集中隔离不足21天的直接送至属地集中隔离点隔离满21天,隔离期满后继续实行7天居家隔离。集中隔离期间,在第1、4、7、10、14、16、21天进行核酸检测(第14、16、21天为鼻、咽拭子双采双检);居家隔离期间,在第7天落实双采双检;隔离观察结束后一个月内,由属地县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安排专业机构每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五、全市各交通站点,酒店、宾馆等可留宿场所,商场、超市、影院等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医院、集中隔离点等重点场所,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监管场所、精神卫生机构等特殊场所,社区(村)、单位等,要从严落实外来人员测温扫码查验(陕西健康码、大数据行程卡)、规范佩戴口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防控措施,严防输入疫情发生。

  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规,新冠病毒肺炎属于“乙类甲管”重点传染病,对因瞒报、谎报或拒不配合或不执行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广大市民继续坚持勤洗手、戴口罩、打疫苗、做核酸、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防疫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到宝鸡】获取外地人员来返宝鸡最新防疫要求,查看宝鸡各区县防疫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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