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全文

导语 2022年6月28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针对公共疫情防控措施有新举措,详情见正文。

  九、组织保障

  (一)健全指挥体系。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健全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加强联防联控机制建设,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建立指挥系统启动机制、信息报告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工作台账制度、对外沟通联络机制、督导检查制度、应急演练制度、城市支援制度等工作机制和制度,成立转运隔离、社区防控、核酸检测、流调溯源、区域协查、口岸防控等专班。指挥体系要保持24小时持续运转,发现疫情后立即转入应急状态,由当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统一指挥、提级指挥、靠前指挥,各工作组配合协作、信息共享,快速有序处置疫情。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疫情防控政策和策略措施等培训、演练,提高科学指挥能力。要建立专家会商和决策咨询制度,做到依法科学和精准有效应对。

  (二)强化信息支撑。

  依托已有信息平台或单独建设应急处置信息平台,横向整合各部门疫情相关数据,纵向贯通国家信息平台,提升监测预警能力。融合实验室检测、大数据、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管理、隔离点管理、病例转运和诊疗等信息,实现疫情防控工作和信息的双闭环管理。要逐步完善平台功能应用,为疫情风险研判、防控措施制定和资源统筹调配提供支撑。

  (三)加强能力建设。

  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按照疫情不同情景应对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做好专业防控队伍、核酸检测能力、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转运车辆、防疫物资等储备。要坚持平战结合的原则,制定梯次调度方案和应急预案,高效应对不同规模疫情,并定期培训演练,全面提升应急反应和精准防控能力。

  (四)加强物资保障。

  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和调用机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实际需要,及时协调医疗物资、居民生产生活物资等的供应。要科学规范确定省内外交通管控措施,保障应急物资运输、民生保障车辆及其他符合防疫安全要求车辆通行。

  (五)强化督导检查。

  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结合当地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需要,定期组织开展重点机构、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应急处置演练、能力储备及疫情处置等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督促整改,避免过度防控与层层加码,确保疫情防控和处置各项政策措施规范落地落实。

  附件:

  1. 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2. 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管理指南

  3. 新冠肺炎监测方案

  4. 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与溯源指南

  5. 密切接触者判定与管理指南

  6. 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

  7. 新冠肺炎疫情不同场景下区域核酸检测策略

  8. 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人员转运工作指南

  9. 新冠肺炎疫情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指南

  10. 新冠肺炎疫情疫源地消毒技术指南

  11. 新冠肺炎疫情心理健康服务技术指南

  12. 新冠病毒标本采集和检测技术指南

  13. 新冠肺炎境外输入疫情防控要点

  14. 重点场所、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常态化防控】持续追踪西安常态化防控措施,第九版最新规定及常态化防控常见问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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