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西安随迁子女和适龄残疾儿童如何入学?
导语 随迁子女申请在西安市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2025西安随迁子女、适龄残疾儿童、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和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随迁子女申请在西安市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非西安市户籍在西安市居住就业人员和西安市户籍蓝田县、周至县与其他行政区(开发区)跨区域居住就业人员,申请随迁子女在我市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应知晓在我市中考报名政策规定,按照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地址所在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登记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居住材料:随迁子女依据入学的父母一方在西安市办理的《居住证》,但依据入学的父母一方具有西安市户籍的无需提供《居住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等不作为入学必备材料,但可作为区县(开发区)积分入学的依据。
户籍材料:随迁子女与父母一方的同一户口簿。如不在同一户口簿,另外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社保材料: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作为入学必备材料,可作为区县(开发区)积分入学的依据。具体以各区县(开发区)招生平台入学指引为准。
西安市保障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区县(开发区)要立足实际、依法依规落实好教育优待政策。
对长期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人员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留学归国创业人员适龄子女,长期患重病人员和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华侨适龄子女,香港、澳门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外籍人员适龄子女等申请在西安市入学,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在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方面,根据区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在保障其他群体入学方面,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籍适龄儿童,由居住地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其他集体户籍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2025年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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