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各区县2025公办学位入学统筹安排汇总

导语 新城区网上信息审核结束后,按照公办、民办中小学同步招生的录取流程,公办学校采用分类审核、积分排队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更多详见正文。

  西安各区县2025公办学位入学统筹安排汇总

  新城区

  公办学校招生

  网上信息审核结束后,按照公办、民办中小学同步招生的录取流程,公办学校采用分类审核、积分排队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在招生平台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学校分布、学位情况等,统筹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如入学人数超出提供学位情况,同一类型学生参照积分等情况统筹安排。

  碑林区

  公办学校招生

  碑林区实行分类登记、积分入学。信息审核结束后,在招生平台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未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入学,再分类统筹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如学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实际承载能力的,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登记类型、积分排队顺序安排入学,未录取的学生在相对就近有学位学校统筹安排入学。

  按照陕西“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系统配置,入学分类登记,分户籍和随迁两大类六种情形。其中,户籍类分为房户一致、房户不一致和其他三种情形;随迁类分为跨省随迁、跨市随迁和市内跨县区随迁三种情形。

  1.“房户一致”是指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落户在其自有房产所在地且实际居住。适龄儿童父母在西安市城区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一致,适龄儿童初次户籍登记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并实际居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视为“房户一致”。

  2.“房户不一致”是指适龄儿童父母在西安市城区拥有房产,适龄儿童随父母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在地;适龄儿童父母在西安市城区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一致,适龄儿童户籍非初次登记在此,或户籍存在迁移情况,视为“房户不一致”。

  3.“其他”是指空户、集体户以及适龄儿童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等其他户籍情况。

  4.“跨省随迁”是指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为陕西省外。

  5.“跨市随迁”是指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为陕西省内西安市外。

  6.“市内跨县区随迁”是指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为西安市蓝田县、周至县。

  各公办学校参照区教育局积分指南,结合学校学区实际制定积分办法,在招生工作实施前报区教育局审定。积分项目包括居住、户籍、就业、社保、学籍等内容。

  小学:7月27日,各公办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28日,适龄儿童家长根据学校安排,持入学通知书到为其提供义务教育学位的公办小学办理入学手续。不按时办理视为自动放弃,该学位将不予保留。

  初中:7月27日、7月31日,各公办初中分两次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1日至2日,学生家长根据学校安排,持入学通知书到为其提供义务教育学位的初中学校办理入学手续。不按时办理视为自动放弃,该学位将不予保留。

  莲湖区

  公办学校招生

  入学信息审核结束后,按照新生入学程序,在招生平台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未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以及具备直升资格的群体子女(2022年民转公学校)入学,该情形需提供户口簿、房产信息等资料。若学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实际承载能力的,按照适龄儿童落户或户籍迁入的时间顺序依次安排,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分类统筹、顺次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随迁子女结合区域实际实行积分入学。

  对多孩子女入学,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实施“长幼随学”,但不得自由择校:大孩在学区内学校在读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二孩(多孩)在同类情况下优先入学;大孩属区级统筹安排在读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根据统筹类别和空余学位情况,优先安排二孩(多孩)与大孩同校就读。

  雁塔区

  公办学校招生

  7月27日起,学校按照审核分类在招生平台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先安排学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未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按照区级统筹公办学位类别顺序,依据各类家庭户籍、房屋情况、居住情况等,随迁子女父母在本区购房时间、居住时间、工作时间及地点、缴纳社保时间、获奖等依次排序,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同一类型儿童少年按照顺序依次录取,直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下列情况不作为学区入学的依据:

  1.购房:按照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条件。适龄儿童父母在我区购房但未落户籍的,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挂户:适龄儿童户籍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关系,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3.空户:实际不存在的户籍地址,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4.集体户:家庭有购房但将户籍落在集体户的适龄子女,集体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5.假户籍:伪造的假户口或其他非正常户籍证明,不作为入学的依据。

  高新区

  公办学校招生

  入学信息审核结束后,高新区教育体育局按照招生方案明确的新生入学顺序,在招生平台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未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入学,再分类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公办学校入学顺序

  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以下三类顺序,依次完成所有适龄儿童入学工作。

  第一类:

  (1)符合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

  (2)符合高新区征地拆迁政策的拆迁过渡人员子女。

  (3)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第二类:

  符合高新区招商引资、人才引进、支撑保障体系人员子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

  第三类:

  (1)符合高新区集体户籍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

  (2)符合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入学政策的承租人适龄子女。

  (3)符合高新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按照以下顺序安排:

  I高新区内有房,户籍在西安市以外(含蓝田县、周至县);

  II高新区内无房,户籍在西安市以外(含蓝田县、周至县)。

  灞桥区

  未央区

  公办学校招生

  入学信息审核结束后,招生平台优先录取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未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在学区公办学校入学,若学位有限,按照户籍迁入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学校分布和学位供给等情况,分类统筹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经开区

  公办学校招生

  入学信息审核结束后,教育体育局按照招生入学方案依次安排学生入学。

  小学:先安排经开区内户房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再依次统筹安排优抚类学生、其他经开区户籍类学生、其他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随迁子女(有房有社保、有房无社保、无房有社保、无房无社保)入学。

  初中:先安排对口直升小学毕业生,再依次统筹安排经开区内户房一致的小学毕业回流生、优抚类学生、其他经开区户籍类学生、其他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随迁子女(有房有社保、有房无社保、无房有社保、无房无社保)入学。

  曲江新区

  公办学校入学

  曲江教育局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采用分类信息审核,首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未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统筹安排辖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入学。户籍类别按照户籍情况、房屋情况等依次排队;随迁子女类别根据居住情况、房屋情况、就业情况、社保情况等依次排队。

  保障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纳入学籍管理。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落实“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遵循“自愿申请、公平公正、统筹协调”的原则,完善“多孩子女同校就读”服务举措,但不得含有自由择校的内容。因学区划分调整,同一家庭多孩子女无法就读同一学校的,在同学段内,二孩(三孩)可结合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在其兄(姐)在读的公办学校;一孩属区级统筹安排在读的,在同学段内,二孩(三孩)可结合统筹类别和学校学位情况,安排在其兄(姐)在读的公办学校。

  长安区

  公办学校招生

  网上信息审核结束后,我区按照招生方案明确的新生入学程序,在招生平台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未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入学,各类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再分类统筹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因我区主城区学校学位有限,在我区主城区有关街道(韦曲、郭杜街道)居住、无自有固定住所的随迁人员子女,当城区有关学校学位不足时,将向城区周边街道质量较好、交通便利的学校统筹分流。请家长合理选择租住地或及时调整租住地。

  高陵区

  公办学校招生

  入学信息审核结束后,按照招生方案明确的新生入学程序,在招生平台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未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入学,再分类统筹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阎良区(航空基地)

  公办学校招生

  入学信息审核结束后,区教育局先安排阎良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未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分类统筹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学区内“户房一致”学生人数超过学校可提供学位数,按照户籍迁入时间排序,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鄠邑区

  公办小学入学

  按照“户籍为主、居住为辅”的入学原则,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以下简称“户房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遵照“提前摸底、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规则,安排本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全区公办小学入学分为“两大类六种情形”。一是“户籍类”,包括“户房一致”“户房不一致”“其他”等情形;二是“随迁子女类”,包括“跨省随迁”“跨市随迁”和“市内跨区县随迁”等情形。

  根据学位供给、学校分布等实际因素,具备条件的学校可确定多孩子女同校入学就读事宜。

  (1)城区小学入学

  城区学校符合条件适龄儿童按照学区划分方案(见附件3),

  对照户籍类(户口登记日期在2025年6月30日前)三种情形在学区对应学校进行网上报名登记。移交“四街道”(大王、秦渡、庞光、草堂)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鄠邑区主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参照鄠邑区入学政策登记报名。

  当学区登记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区教育局按照户籍取得时间先后、房屋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购房备案合同取得时间先后等顺序进行排序。移交“四街道”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鄠邑区主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遵照历史传统,按照先鄠邑区户房一致,再鄠邑区户房不一致,然后移交“四街道”户房不一致三个批次,依次统筹派位。不愿接受统筹派位的适龄儿童,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几点说明:

  ①新区第一学校(小学部)与新区小学为同一学区,区教育局进行统筹招生。学区内符合条件的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填写“统筹志愿学校”一栏。

  ②东关小学青羊务校区、人民路小学吕公校区、荣华实验小学河头校区、西街小学青羊寨校区、北街小学郭村校区、惠安小学山阴校区、户电路小学、五竹中心学校、兆丰桥小学等学校实行“一晌制”管理,可为学生提供营养午餐。

  ③符合“名校+”共同体“名校”入学条件学生,可到“+校”入学。

  (2)农村小学入学

  农村小学适龄儿童自行在网上填报或到学区对应公办小学资审点进行咨询并网上填报。

  公办初中入学

  按照“户籍为主、居住为辅”的入学原则,先安排辖区内“户房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遵照“提前摸底、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规则,安排本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全区公办初中入学分为“两大类六种情形”。一是“户籍类”,包括“户房一致”“户房不一致”“其他”等情形;二是“随迁子女类”,包括“跨省随迁”“跨市随迁”和“市内跨区县随迁”等情形。

  根据学位供给、学校分布等实际因素,具备条件的学校可确定多孩子女同校入学就读事宜。

  (1)城区初中入学

  城区学校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学区划分方案(见附件3),对照户籍类(户口登记日期在2025年6月30日前)三种情形自行在网上填报或到学区对应学校资审点进行咨询并网上填报。移交“四街道”(大王、秦渡、庞光、草堂)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鄠邑区主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参照鄠邑区入学政策登记报名。

  当学区登记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区教育局按照户籍取得时间先后、房屋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购房备案合同取得时间先后等顺序进行排序。移交“四街道”户籍且其法定监护人在鄠邑区主城区有住房的适龄儿童遵照历史传统,按照先鄠邑区户房一致,再鄠邑区户房不一致,然后移交“四街道”户房不一致三个批次,依次统筹派位。不愿接受统筹派位的适龄儿童,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几点说明:

  ①新区第一学校(初中部)和东关初中为同一学区,区教育局进行统筹招生。学区内符合条件的七年级新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填写“统筹志愿学校”一栏。

  ②符合“名校+”共同体“名校”入学条件学生,可到“+校”入学。

  (2)农村初中入学

  农村小学毕业生自行在网上填报或到学区对应公办初中或户籍所在地公办初中资审点咨询并网上填报。

  蓝田县

  公办学校招生

  每名学生在“招生平台”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学校填报。网上信息审核结束后,各公办学校按照招生方案明确的新生入学程序,在“招生平台”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再分类统筹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小学毕业生保存好《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入学后交录取初中存档。

  周至县

  公办学校招生

  入学信息审核结束后,公办学校按照招生方案明确的新生入学程序,在招生平台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未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入学,再分类统筹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公办学校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可实行分类登记、积分制入学。实行积分制入学的学校要在入学方案中公布积分制原则。

  临潼区

  公办学校招生

  入学信息审核结束后,区教育局在招生平台先安排临潼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未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分类统筹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学区内“户房一致”学生人数超过学校可提供学位数,按照户籍迁入时间排序,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浐灞国际港

  浐灞片区

  公办学校招生

  入学信息审核结束后,按照学区划分,分三种类型,依次完成招生录取。除第一类外,第二、三类为区级统筹派位类。

  第一类:

  学区范围内 “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未选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类: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人员子女。

  第三类:

  ①浐灞片区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子女、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等符合我区统筹派位政策的人员子女。

  ②实际居住在浐灞片区,申请在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华侨、外籍人员适龄子女,香港、澳门和台湾籍适龄儿童。

  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7月24日。集体户籍、挂户、空户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由西安浐灞国际港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港务片区

  公办学校招生

  1.总体原则。

  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义务教育采取学区入学。网上信息审核结束后,按照招生方案明确的新生入学程序,在招生平台先安排辖区内家庭户籍且未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入学,再分类统筹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2.分三种类型依次完成招生入学工作

  第一类:

  (1)学区范围内家庭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等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人员子女。

  第二类:

  (1)符合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招商引资、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

  (2)实际居住在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需在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外籍人员适龄子女。

  第三类:

  浐灞国际港(港务片区)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我区统筹派位政策的人员子女。

  3.下列情况不作为入学或就近入学的依据

  (1)购房但未落户:根据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户籍是适龄儿童入学的基本条件和依据,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2)拆迁村户籍未变更的原村民,因新生儿落户增加的适龄儿童,在对应学区学校入学。拆迁后,新迁入拆迁村户籍的适龄儿童,由浐灞国际港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集体户籍、挂户、空户:其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由浐灞国际港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假户籍:其户籍不作为入学的依据。

  同一套房产(含安置小区房产)若有适龄子女在校接受义务教育,该房屋其他产权所有人子女、受让人子女和承租人子女等不保障义务教育学区学位。

  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适龄儿童的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信息正式填报结束。

  航天基地

  公办学校招生

  入学信息审核结束后,按照招生方案明确的新生入学程序,在招生平台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航天基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房产地址一致,实际居住地址与户籍及房产地址一致)且未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审核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安排辖区其他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统筹安排入学顺序如下:

  1.其他户籍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航天基地辖区其他户籍类适龄儿童少年,其户籍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结合学校学位情况,以落户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入学。

  2.其他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符合航天基地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在保障航天基地户籍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根据各学校学位剩余情况,按照先购房后租房,同等条件在辖区居住时间、工作时间先后顺序依次统筹入学。

  西咸新区

  公办学校招生

  信息审核结束后,各新城工作部及公办学校按照招生方案明确的新生入学程序,在招生平台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未选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入学,再分类统筹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2025年西安市入学小学+初中报名入口

  》》》2025西安学区划分查询专题指南(点击进入)

  》》》2025西安升学考试指南全攻略(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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