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汉都新苑中学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导语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和关于做好2025 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未央区 2025 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西安市汉都新苑中学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坚持阳光招生、坚持控辍保学。
二、招生计划
2025年秋季七年级计划开设 8 个班。
三、招生对象
西安市汉都新苑中学学区范围内符合政策规定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具有未央区户籍或学籍学生、随迁人员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特别说明: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出具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由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四、学区范围
依据未教发[2025]68 号文件中关于学区划分范围要求,西安市汉都新苑中学学区文字表述如下:汉都新苑小区、长乐西苑小区、高南村、高中村、高北村、席王村、惠东村、惠西村。
五、招生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入学信息填报
1.家长提前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省级)APP, 也可用支付宝搜索“秦务员”小程序,先行完成实名注册。
2.按照未央区 2025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程安排(附件 1)
6月25日 9:00--6月30日 17:00 模拟填报
7月11日 9:00--7月24日17:00 正式填报
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省级),依次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教育入学一件事----在线办理----入学地(未央区)----学段(七年级)… …”进行项目填报和佐证材料上传。
3.完成报名确认后,入学信息和志愿学校不能更改,所有上传信息转入学校及区级审核阶段,家长可在招生平台查询审核、录取进度。
提醒:为确保信息准确和熟悉线上入学信息填报流程,要求符合入学条件适龄儿童的家长全部进行义务教育招生系统【模拟填报】。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和上传相关佐证资料,全真模拟完成入学信息采集和公办民办学校登记报名工作。模拟填报的所有信息将会保存在系统内,但不作为最终入学信息审核和录取依据。
待正式报名启动后,如填写信息和选择学校无误,再次完成 确认即可,如实际情况有变化,可以对模拟填报信息修改完善, 进行最终确认和提交,完成正式的登记报名工作。
(二)入学信息审核
入学信息审核以正式填报信息为准,区教育局和学校会安排专人进行线上入学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告知家长;审核不通过时,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及时告知家长,家长需进一步完善入学相关材料并上传,或到对应学区学校现场办理,在规定时间内材料审查合格后及时上传招生平台,审核通过并告知家长。
六、信息审核内容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准备入学相关材料的原件拍照上传至招生平台,以备登记审核。
(一)未央区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1.房户一致是指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房产地址一致(均在我校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址与户籍及房产地址一致。需提供:全家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或购房合同,小学学籍基本信息表(可找小学教导处提供,需盖教务处公章)等资料。
2.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一致,适龄儿童初次户籍登记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并实际居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视为符合“房户一致”。需提供: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父母无房证明(西安市房屋情况 查询结果证明),小学学籍基本信息表(可找小学教导处提供, 需盖教务处公章)等资料。
(二)未央区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和父母的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且户籍下无对应房产。需提供:全家户口簿、父母西安市房屋情况查询结果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小学学籍基本信息表(初中入学)等资料
(三)未央区集体户籍的适龄儿童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城十一区内有房产,户籍未落在其房产上的,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尽快将子女户籍转到实际房产上,按照学区划分到对应学区学校办理入学。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城十一区内无房产(或购房未交房)的,在未央区居住。需提供: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西安市房屋情况查询结果证明(购房未交房者还需提供购房合同及发票等有关房屋证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小学学籍基本信息表(初中入学)等资料。
(四)随迁子女入学(非西安市户籍和西安市蓝田县、周至县户籍适龄儿童)
1.居住材料①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未央辖区的《陕西省居住证》(有效期内)。②购房户提供父母和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③租房户提供父母无房证明(西安市房屋情况查询结果证明),与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合同期内)。
2.户籍材料随迁子女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3.就业材料①提供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未央区政府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工作单位证明或与未央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未央区办理的营业执照等有效就业证明。②提供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缴纳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证。注意:初中入学需提供小学学籍基本信息表。
(五)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按照《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附件 2)相关要求,根据不同准入类对象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其中,初中入学需提供小学学籍基本信息表,具体要求同上)。政策准入类学生经市区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区教育局录入招生平台,依法依规进行统筹落实。
特别说明:入学信息审核结束后,区教育局将根据全区空余学位情况,对辖区内集体户、政策准入类学生和随迁子女等入学群体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招生平台优先录取我校学区范围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且未报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若学位有限,将按照户籍迁入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七、时间安排
6月25日9:00-6月30日17:00模拟填报
7月11日9:00--7月24日17:00正式填报
7月11日9:00--7月26日12:00入学信息审核
8月3日--8月4日发放入学通知书
八、沟通方式
(一)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6112663
(二)欢迎关注汉都新苑中学公众号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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