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时间+入口)
导语 为了进一步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完善贷款工作机制,规范贷款工作程序,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我区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公布如下:
西安市未央区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时间+入口)
一、政策介绍
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额度及用途是什么?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额度。
三、贷款期限有多久?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剩余在校时间 +15年)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3.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及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未央区。
4.家庭情况: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5其他: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的哪些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未央区。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和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原则上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级(市、区)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五、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提交申请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未央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查验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双方户口簿原件)
②录取通知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生证(原件);
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家庭住址详细至门牌号,信息填写完整),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5.办理成功的学生,持区学生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六、续贷流程
续贷学生可选择现场办理(如果学制发生变化,或者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和远程续贷两种模式。
线上办理: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续贷声明”后,进行线上申请。
现场办理: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携带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小贴士
如何使用助学贷款资金中超过年度学费、住宿费的部分?
您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后,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贷款资金先按照高校回执录入金额划到高校,如有剩余资金则留存在您的助学贷款指定账户中,您可以绑定您名下的Ⅰ类银行卡,将贷款金额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部分提取到该银行卡。
如何更正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信息?
如果您或共同借款人更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请持公安部门身份信息变更相关证明到县级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变更。
如需更换共同借款人,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借款合同》生效期间或是续贷申请时需要变更共同借款人的,均需要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学生证原件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
国家助学贷款贷款代偿有哪些?
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如符合政策要求,可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具体办理流程请咨询高校相关部门。
2025年生源地助学贷款
办理时间:8月1日到9月15日(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办理地点:未央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未央区教育局四楼417室)
联系电话:029-86239787
温馨提示
为方便广大学生、家长现场办理,请扫描二维码,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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