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延安市中考普通高中招生考生明白书(志愿填报+录取规则)
导语 为切实做好2025年延安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宣传和考生志愿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2025年延安市中考普通高中招生考生明白书(志愿填报+录取规则)
一、志愿填报
(一)招生范围
1.地处设区市城区的省级示范普通高中主要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市属学校:延安中学、延安市实验中学主要面向宝塔区、安塞区招生;宝塔区属学校:延安市新区高级中学主要面向宝塔区招生),并按政策要求继续压减市内跨区域招生计划。
延安中学、延安市实验中学、延安市新区高级中学分别设置“全市统招”和“县(市、区)统招”两个招生代码(可在延安市考试招生管理系统考生登录页面查阅)。
延安中学、延安市实验中学、延安市新区高级中学的“全市统招”面向市内主要招生范围外的县(市、区)招生,实行全市统招计划分配到县(市、区)招生。
延安中学、延安市实验中学“县(市、区)统招”面向宝塔区、安塞区招生;延安市新区高级中学“县(市、区)统招”面向宝塔区招生。
2.其他县(市、区)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均在本县(市、区)域范围内招生,只设置“县(市、区)统招”招生代码。
(二)志愿类型
普通高中志愿分为特长生志愿、全市统招志愿、定向志愿、县(市、区)统招志愿。
特长生志愿。只能填报具备特长生招生资格且参加该校专业测试合格的普通高中。特长生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志愿录取。
全市统招志愿。延安中学、延安市实验中学、延安市新区高级中学主要招生范围外的县(市、区)考生根据3所学校下达本县(市、区)的招生计划,填报1至3所全市统招志愿学校。全市统招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定向和县(市、区)统招志愿录取。
定向志愿。具备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可填报1所定向志愿学校,须和县(市、区)统招A志愿学校相同。定向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县(市、区)统招志愿录取。
县(市、区)统招志愿。考生可填报1至6所县(市、区)统招志愿学校。
(三)填报流程
1.根据延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普通高中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延市教基二〔2025〕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延市教基二〔2025〕14号)精神,“考生须在报名考试地县(市、区)参与普通高中录取。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不再进行户籍地或学籍地选择”。
2.考生应登录延安市考试招生管理系统(https://124.116.27.122:8082/),查阅《延安市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表》《2025年延安中学、延安市实验中学、延安市新区高级中学全市统招计划分配表》《2025年延安中学、延安市实验中学定向招生计划分配表》,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办学性质及本人成绩填报志愿。民办学校收费标准请咨询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请慎重填报。
3.志愿须由考生本人填报,不得由他人代替。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报志愿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诱导考生填报志愿。
4.考生只能通过电脑终端填报志愿,请勿使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填报(系统不兼容手机、平板电脑等其他终端)。
5.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延安市考试招生管理系统(https://124.116.27.122:8082/)填报志愿。
①输入考籍号和自己设定的密码进入系统;
②认真阅读《考生志愿填报须知》,点击“我同意”确认,即表示考生清楚招生规则,如因招生政策不清楚、操作不规范而误填志愿或出现其他问题,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③按照志愿填报页面上的内容和要求,填写志愿信息;
④志愿填写完毕,点击“提交”保存。若发现填写有误,可再次修改;
⑤考生志愿填报完成后,需要点击“确认提交”,并输入身份证号再次点击“确定”后,志愿生效,任何人将不能再修改考生志愿信息。如考生未完成确认提交程序,系统视为无效志愿,无法参与普通高中录取。
二、普通高中录取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综合评价、关注特长;底线控制、录满为止”的原则,依据普通高中招生范围、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生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行特长生、全市统招生提前录取,定向生、县(市、区)统招生同步录取。
(一)特长生录取。市考试管理中心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报考学校所在县(市、区)特长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名单、普通高中特长生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综合成绩(折算办法由招生学校公布)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未填报特长生志愿的考生,一律不得作为特长生录取。
(二)全市统招生录取。根据延安中学、延安市实验中学、延安市新区高级中学全市统招计划、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三)定向生录取。对具备定向生资格和达到县(市、区)统招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其所在初中生源学校填报同类志愿的考生成绩和定向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四)县(市、区)统招生录取。根据普通高中县(市、区)统招计划、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三、录取报到与学籍管理
录取结束后,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登录延安市考试招生管理系统(https://124.116.27.122:8084/)下载打印《录取通知书》和《录取卡》并发给各录取学校。各普通高中须将加盖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发放给学生,并组织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经录取学校、县级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核实通过后,在学籍系统完成普通高中学籍接续。
无故逾期未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其他普通高中不得录取该生。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须由监护人在规定的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经学校同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保留其入学资格。延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周,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满仍未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经核实,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注销其普通高中学籍: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高中阶段在籍;高中阶段已毕业、结业(肄业);属于学校违规招生取得学籍。
延安市教育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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