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西安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
导语 西安科技大学2016研究生招生计划已经发布,本次共计划招收1000名硕士生,详细招生政策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000名。招生计划为初步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最终招生计划文件确定。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列入《西安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学科专业(工商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除外)均可接收推免硕士生,欢迎优秀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具体接收办法见我校发布的相关通知。
三、报考条件、资格审查
(一)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对于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由我校指定。
(二)各报考点在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次审核。我校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