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陕西咸阳特殊群体子女升学政策

导语 2021陕西咸阳招生入学公告还未发布,咸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通知,点此可参考去年相关招生政策!

  2021年陕西咸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还未发布,可先参考2020年的相关政策

  特殊群体入学

  残疾儿童少年由县市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提出教育安置意见。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凡符合优待条件的,按照相关政策落实。

  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实行以县为主管理,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

  招生范围

  (一)公办学校在本县市区内,按学区招收辖区内常住适龄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和特殊群体适龄子女入学。

  (二)民办小学原则上在所在县市区内招生,不得跨县域招生;在本县市区内登记报名后仍有余额的,可以提出申请并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在其他县市区招生。

  民办初中以本县市区内招生为主、外县市区招生为补充,不得跨市域招生。具体招生比例由所在县市区根据当地义务教育资源、生源状况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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