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雁塔区民办小学名单

导语 2022雁塔区含有小区业主子女的民办学校共10所,分别是:雁塔雁南小学、西安雁塔区艺林小学、西安兴华小学、西安博迪恒大城小学、西安雁塔融侨小学、雁塔世纪城小学、西安太白学校、西安雁南中学、西安崇是中学、西安电子科技中学。

  雁塔区含有小区业主子女的民办学校共10所,分别是:雁塔雁南小学、西安雁塔区艺林小学、西安兴华小学、西安博迪恒大城小学、西安雁塔融侨小学、雁塔世纪城小学、西安太白学校、西安雁南中学、西安崇是中学、西安电子科技中学。

  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对涉及到的小区业主子女,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该类学生相关材料进行从严审查。

  1.招生对象

  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报名条》,愿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2.招生范围

  (1)民办小学及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在雁塔区范围内招生。跨区审批移交的西安雁塔融侨小学在雁塔区和碑林区招生,西安雁塔世纪城小学在雁塔区和莲湖区招生。

  (2)民办初中及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民办初中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学生入学需求,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不得跨市域招生。

  市级审批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补录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3.公布计划

  7月8日,区教育局通过雁塔区人民政府网及“雁塔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4.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7月10日8:00—7月22日18:00

  选择民办学校的,须进行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且经公示无异议的小区业主子女除外)。

  (1)登录报名系统

  学生及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 www.xaywjy.com)或微信公众号(xaywjy)进行报名。

  (2)修改密码

  登录系统后,必须修改初始密码,按照流程填报信息,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填报志愿

  每名学生选报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信息确认后不能更改,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反馈学生家长报名结果。

  (4)信息公布

  7月23日12:00,雁塔区政府门户网站及“雁塔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5.招生录取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通过资格审查小区业主子女,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不再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1)电脑随机录取。7月24日9:00,雁塔区使用全市统一的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组织实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全程录像,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全程现场公证。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现场上传至招生平台。录取结束后,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雁塔区政府门户网站和“雁塔教育”微信公众号将公布各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公布各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人数和剩余计划数。

  (2)民办学校补录。招不满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录,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

  ①学校申请: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须向雁塔区教育局提出补录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雁塔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补录工作。

  ②公布补录计划:7月25日18:00前,在雁塔区政府门户网站或“雁塔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雁塔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补录计划。

  ③补录报名:7月26日8:00—27日14:00,符合补录条件,自愿参加补录报名的学生,凭该学生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微信公众号,选择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每名学生限报一所学校。

  ④补录工作:7月27日14:00,通过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公布补录报名人数。补录报名人数大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在公证机关和公众监督团监督下,随即按照《西安市雁塔区 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补录学校剩余招生计划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补录报名学生数小于或等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直接录取全部补录报名学生,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结束后,随同随机录取结果一起上传至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

  通过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于7月28日—7月29日在招生计划内免试招生,招生结果由民办学校通过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并报雁塔区教育局备案。

  通过电脑随机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不得因学生放弃民办学校学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录。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到分类资审对应公办学校进行统筹学位,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6.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及报名

  各民办学校印制本校的录取通知书,将填写好的录取通知书8月2日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8月3日,各义务段学校发放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的《西安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8月4日—5日,被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其公办学位学校办理流出证明,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7.收费规定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中,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对相关学生按照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执行。

  (四)建立学籍

  学生学籍实行以区县为主,市教育局监管的管理办法。所有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将接收新生结果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公办义务段学校经区教育局审批、民办义务段学校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按照规范要求统一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各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要求强化管理,要及时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录入学生信息,严格控制“大校额”“大班额”,遏制学生无序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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