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陕西宝鸡高考教育资助金领取政策

导语 2021陕西宝鸡高考教育资助金领取政策还未发布通知,详情可先参考2020陕西宝鸡高考教育资助金领取政策。

  2021陕西宝鸡高考教育资助金领取政策还未发布通知,详情可先参考2020陕西宝鸡高考教育资助金领取政策。

  2020年《宝鸡市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资助办法》,除单招生、普通高考提前录取批次的军校生、士官生、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生及赴国外、境外就读的留学生外,凡户籍在宝鸡市、且在宝鸡地区高中上学,参加普通高考被大专以上(含高职)院校录取的,属于下列范围之一的都可以享受政府一次性6000元的高等教育入学资助。

  1、城乡低保对象、农村在册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以后在册贫困户,含2016年脱贫户)家庭子女、烈士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荣誉称号获得者子女及孤儿;

  2、家庭成员,要求是与学生本人共同生活在一个家庭中有人身患重大疾病;

  3、学生父母残疾(父亲或母亲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学生本人残疾(含在我市外特殊教育高中上学的我市户籍的盲、聋、哑学生);

  4、发生重大意外伤亡事故的家庭子女。

  这四类都是今年资助的对象。其中,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是指在2019年8月1号到2020年7月31号期间,家庭主要成员因病住院,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农村居民个人负担合规费用累计在1.5万元以上、城市居民个人负担合规费用累计在2.5万元以上。发生重大意外伤亡事故指在 2019年8月1号到2020年7月 31号期间,因家庭主要成员发生重大意外事故造成伤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无法维持。7月23号到8月31号,符合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即可按照相关流程申请资助。

  办理贫困学生高等教育入学资助的程序和往年一样,在户口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非户口所在地的高中生,限宝鸡地区,毕业生要在毕业高中进行申请,其中,盲聋哑学生不受限制。填写宝鸡市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资助申请表,并盖毕业学校公章,有相关单位提供证明之后在县区资助中心办理。

  今年高等教育入学资助除提交申请时间有所延后外,在申请程序上也更加简捷。,今年高等教育入学资助和往年最大的变化是资助申请表中删除了学生村镇证明环节,例如低保对象只需提供县区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低保证和低保金,领取存折(审核当月在册的低保对象):农村在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由县区教育部门和扶贫办进行身份识别,提供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核查情况说明,不再要求学生提供证明材料:烈士子女、孤儿由县区教育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逐一提供有关证明;“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者子女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

  同时,今年《宝鸡市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资助办法》明确提出,受助学生在领取资助金后,若未去高校报到就读,须退回资助金;受助学生在领取资助金时,须与教体局签订“放弃入学退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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