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入学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西咸新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在西咸新区居住的随迁子女(西安市以外户籍或西安市周至县、蓝田县户籍),申请在西咸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监护人需持有在西咸新区办理的《陕西省居住证》(有效期内),登记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及信息审核要求的相关材料
一、户籍类
(一)房户一致适龄儿童,选择“房户一致”情形填写信息,具体类别如下:
1.学生与父母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且父母一方为户主,父母一方或学生为房产所有人,且户籍与房产地址一致。
资料清单:①户口簿;②房产证明;③结婚证(如户主与房主不一致时需提供)。
2.学生初次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且学生父母一方与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房产所有人,同时学生父母双方在西安市(不含周至县、蓝田县)和西咸新区无房产。
资料清单:①户口簿;②户籍地房产证明;③出生医学证明;④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3.拆迁已安置群众适龄儿童。
资料清单:①户口簿;②拆迁已安置证明(或选房卡、分房本等类似证明)。
(二)房户不一致适龄儿童,选择“房户不一致”情形填写信息。
学生初次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且学生父母一方与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房产所有人,同时学生父母双方在西安市或西咸新区有房产。
资料清单:①户口簿;②学生户籍地址对应的房产证明。
(三)其他户籍适龄儿童,选择“其他”情形填写信息,具体类别如下:
1.拆迁未安置群众适龄儿童。
资料清单:①户口簿;②拆迁未安置证明;③租房居住的提供租房合同、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购房居住的提供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等。
2.西咸新区集体户适龄儿童,与父母一方户籍地址相同。
资料清单:①户籍卡;②租房居住的提供租房合同、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购房居住的提供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等;③出生医学证明。
3.学生与父母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户籍地址对应房产所有人非父母任何一方。
资料清单:①户口簿;②租房居住的提供租房合同、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购房居住的提供购房合同或不
动产权证等。
4.学生为西咸新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儿童。
资料清单:①公共租赁住房协议(合同期内);②户口簿。
二、随迁子女类
(一)跨省随迁子女,户籍在陕西省以外,选择“跨省随迁”情形填写信息,具体类别如下:
1.学生为陕西省以外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儿童。
资料清单
入学信息填报。符合户籍类、随迁类入学情形的家长(提前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APP或支付宝搜索“秦务员”小程序,完成实名注册。按照招生日程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省级),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在线办理”→选择“入学地”(依次点选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西咸新区本级)→选择“学段”→如实填写基本信息→按照自身情况选择户籍类3种情形或随迁类3种情形之一,按照指引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和佐证材料上传后,选择一所公办学校登记,若有就读民办学校意愿的,完成公办学校登记后,可再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双(多)胞胎可采取“捆绑”报名方式,选择同一所民办学校。完成公办学校登记或民办学校报名确认后,入学信息和选择志愿学校不能更改。家长可在招生平台查询审核、录取进度。
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
小学入学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西咸新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在西咸新区居住的随迁子女(西安市以外户籍或西安市周至县、蓝田县户籍),申请在西咸新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监护人需持有在西咸新区办理的《陕西省居住证》(有效期内),登记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及信息审核要求的相关材料
《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及信息审核要求的相关材料
一、户籍类
(一)房户一致适龄儿童,选择“房户一致”情形填写信息,具体类别如下:
1.学生与父母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且父母一方为户主,父母一方或学生为房产所有人,且户籍与房产地址一致。
资料清单:①户口簿;②房产证明;③结婚证(如户主与房主不一致时需提供)。
2.学生初次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且学生父母一方与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房产所有人,同时学生父母双方在西安市(不含周至县、蓝田县)和西咸新区无房产。
资料清单:①户口簿;②户籍地房产证明;③出生医学证明;④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3.拆迁已安置群众适龄儿童。
资料清单:①户口簿;②拆迁已安置证明(或选房卡、分房本等类似证明)。
(二)房户不一致适龄儿童,选择“房户不一致”情形填写信息。
学生初次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且学生父母一方与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房产所有人,同时学生父母双方在西安市或西咸新区有房产。
资料清单:①户口簿;②学生户籍地址对应的房产证明。
(三)其他户籍适龄儿童,选择“其他”情形填写信息,具体类别如下:
1.拆迁未安置群众适龄儿童。
资料清单:①户口簿;②拆迁未安置证明;③租房居住的提供租房合同、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购房居住的提供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等。
2.西咸新区集体户适龄儿童,与父母一方户籍地址相同。
资料清单:①户籍卡;②租房居住的提供租房合同、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购房居住的提供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等;③出生医学证明。
3.学生与父母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户籍地址对应房产所有人非父母任何一方。
资料清单:①户口簿;②租房居住的提供租房合同、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购房居住的提供购房合同或不
动产权证等。
4.学生为西咸新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儿童。
资料清单:①公共租赁住房协议(合同期内);②户口簿。
二、随迁子女类
(一)跨省随迁子女,户籍在陕西省以外,选择“跨省随迁”情形填写信息,具体类别如下:
1.学生为陕西省以外户籍的公共租
入学信息填报。符合户籍类、随迁类入学情形的家长(提前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APP或支付宝搜索“秦务员”小程序,完成实名注册。按照招生日程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或“秦务员”(省级),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选择“在线办理”→选择“入学地”(依次点选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西咸新区本级)→选择“学段”→如实填写基本信息→按照自身情况选择户籍类3种情形或随迁类3种情形之一,按照指引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和佐证材料上传后,选择一所公办学校登记,若有就读民办学校意愿的,完成公办学校登记后,可再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双(多)胞胎可采取“捆绑”报名方式,选择同一所民办学校。完成公办学校登记或民办学校报名确认后,入学信息和选择志愿学校不能更改。家长可在招生平台查询审核、录取进度。
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