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申请公租房哪些房源被认定为现有住房面积
导语 本市主要城区购买的私有住房(含已签订购房合同尚未入住或办理权属登记的住房),详情见正文。
1、区域范围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以及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安曲江新区、西安浐灞生态区、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沣东新城。
2、西安市主要城区承租的公有住房(直管公房、自管公房);
3、西安市主要城区已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安置住房,或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满3年(含)的原住房面积;
4、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注意:西安高新公租房租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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