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申请公租房哪些房源被认定为现有住房面积

导语 本市主要城区购买的私有住房(含已签订购房合同尚未入住或办理权属登记的住房),详情见正文。

  1、区域范围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以及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安曲江新区、西安浐灞生态区、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沣东新城。

  2、西安市主要城区承租的公有住房(直管公房、自管公房);

  3、西安市主要城区已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安置住房,或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满3年(含)的原住房面积;

  4、其他实际取得的住房。

  注意:西安高新公租房租金标准

 推荐阅读:

2025西安保障性住房申请攻略

市本级公租房 申请指南 | 电话 | 操作流程 | 房源
大学生公租房 申请指南 | 电话 | 入住时间 | 房源
高新公租房 申请指南 | 电话 | 操作流程 | 房源
曲江公租房 停止审核曲江新区公租房资格通告
西安保租房
申请指南 | 电话 | 操作图解 | 房源
人才公寓:申请指南 | 住房补贴                  共有产权房:最新消息 | 购买公式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西安房产】,关注后对话框回复【高新公租房】追踪高新区房源最新消息,实拍视频+户型图,咨询电话,申请指南等相关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