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导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商洛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共计290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商洛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共计290名。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31日至2005年7月30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它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近年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商洛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
7.近五年来通过商洛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聘用后辞职的;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商洛人才工作的具体措施》(商字〔2023〕10号)规定,2023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主要享受以下待遇:
1.单位事业编制;
2.享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和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和考察考核、体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招聘公告(http://rsj.shangluo.gov.cn/),详见《2023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hangluo.gov.cn/)。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08:00至2023年8月4日18:00时。
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下述材料的扫描件。
1.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含本科及研究生学历),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其中: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提供《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个人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如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s://www.cscse.edu.cn打印);
4.非商洛市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所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
5.岗位其他证件资料:如教师资格证等,教师资格证未发放的可提供笔试合格成绩单。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专业的审核,参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对专业目录中没有的,根据所学课程按相近相似把握。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31日08:00至2023年8月5日12:00时。资格审查由各县区人社局及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名结束后(8月4日18:00至8月5日12: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从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截止时间:8月8日18:00时)。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区人社局及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应提交材料:1.持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如还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的各类证书,须保证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的情况下签定《承诺书》。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非商洛市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工作人员,必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所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按干部管理权限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进入面试和考察考核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其它事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人社局另行通知。
(四)面试和考察考核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主要采取面试和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大于1:5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人社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笔试环节,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后,按照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小于等于1:5的采取面试、考察考核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面试和考察考核均由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全程参与监督。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社局形成的面试和考察考核方案,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考核方式由各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确定。
参加面试和考察考核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按照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各县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资料、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从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与岗位适应程度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环节中若出现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社局审核汇总,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在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此通知书到有关部门报到,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根据《商洛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管理办法(试行)》,新聘用的商洛市高层次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人员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每个环节安排及相关要求事项均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全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12380、0914-2953591、0914-2388593
0914-2318579、0914-2335508
技术支持电话:0914-2385592
附件: 1.《2023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3.个人承诺书样表
中 共 商 洛 市 委 组 织 部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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