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吸入式新冠疫苗接种条件

导语 按照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加强免疫接种工作于12月9日在雁塔区正式启用,必须满足接种过对应类型且成年人群才能接种,详情见正文。

  一、接种条件

  现阶段,市民可在全程接种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兴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以及康希诺肌注式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中,使用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开展1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二、接种禁忌

  (1)对疫苗中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女性。

  三、接种后注意事项

  接种本品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接种后一周内避免接触个人既往已知过敏物及常见致敏原,尽量不饮酒、不进食辛辣刺激或海鲜类食物,建议清淡饮食、多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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