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法定产假天数

导语 根据陕西省《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要求,西安正常产假为158天,以下是具体规定。

  根据陕西省《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对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女职工,应当依法保障其享受下列劳动保护:

  (一)正常分娩的,休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二)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15天;

  (三)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2022年《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职工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

  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在前款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男方增加护理假十天。

  根据文件规定,西安市正常分娩的女职工,产假为158天。(特殊情况参照上述条例进行调整

  生育津贴领取:

  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为:以参保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生育津贴金额=(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365×产假天数

  领取方式:

  1.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于支付本人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2.符合省、市规定的其他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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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产假期间工资怎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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