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流程
导语 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一种荣誉。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办条件
夫妻双方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且独生子女在十六周岁以下的 。
申办手续详细指南
1、凡想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符合一胎生育条件的已婚育龄夫妇,在第一孩(单胞胎)出生后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单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2、按申请表中的内容填写后,由村(居)民委员会或单位盖章并上报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
3、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后,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从领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六周岁止,凭证每月领取不低于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其父母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029-86787969(政策法规研究室)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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