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独女户家庭扶助申领流程
导语 如果你是农村户口,又打算只生一个女孩子,贯彻中国计划生育的思想观念,而你又符合以下的条件,就可以申请作为的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如果你觉得自己满足条件,就来看看下面的文章如何办理吧。
办事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示。
5、市级和省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扶助对象一经确定,由市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发给由陕西省人口计生委、陕西省财政厅联合印制的《陕西省计划生育家庭扶助证》。
扶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年满60周岁后转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办事依据:《陕西省人口计生委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口发【2012】19号)
办理时间:本人在年初提出申请
办理地点:村(居)委员会、各级人口计生部门
咨询投诉电话:029-86787976 029-12356
申请对象条件:
对全省农村年满55-59周岁、只有一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由政府给每人发放一定的奖励扶助金。独女户家庭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没有违反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女孩。
4、年满55-59周岁。
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标准:符合条件的独女户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 申请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复印件等。
收费标准:不收费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