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伤认定不受理情况

导语 西安工伤认定不受理情况包括不符合申请时效规定的、所述伤害基本事实不清、材料不全的、不符合管辖权规定或者无书面委托代理关系的、所认定事实不在工伤范围的等,详见正文。

  西安工伤认定不受理情况

  (一)不符合申请时效规定的;

  (二)所述伤害基本事实不清、材料不全的;

  (三)不符合管辖权规定或者无书面委托代理关系的;

  (四)当事人就伤害待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所认定事实不在工伤范围的;

  (五)已经由劳动仲裁机构仲裁并已执行伤害待遇,或由劳动仲裁调解,双方就伤害待遇达成协议且已执行的;

  (六)其他与规定不符的情况。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不予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四)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

  (五)作出不予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加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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