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失业保险费征缴比例是多少
导语 西安失业保险费征缴比例是多少?西安失业保险费征缴按照怎样的比例?小编在下文为你解决:
失业保险费率
个人:
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 [个人] 0.3%),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期限至2020年6月30日。
单位:
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 [单位] 0.7%),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期限至2020年6月30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人社部以及省市出台的系列政策举措,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展到所有城乡参保失业人员。
一是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
同时,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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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人员。
《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为招用的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不缴费,对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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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阶段性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
2020年1月至12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满一年或参保缴费满一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具体政策查看:西安失业补助金申请指南(入口+条件+步骤)
四是阶段性领取临时生活补助人员。
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足1年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具体政策查看:西安农民工临时生活补助申请指南(条件+流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