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房产继承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所需材料一览

导语 房地产权利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房地产依法应当由有关继承人继承的,继承人应按规定办理房地产继承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西安房产继承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材料名称

具体要求

西安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按照填写要求及示范,用签字笔填写《西安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若是自行下载的,申请书用A4纸打印,申请书上房屋信息、申请人信息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并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明

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

属单位的,提供相关身份证明:

属代办的,提供相关身份证明:

房屋所有权证

即房产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继承权公证书原件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书由公证处出具,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有人民法院出具。被继承人与原产权人一致,申请人信息与继承人信息一致,房屋信息与登记信息一致。

房屋平面图

提供房屋平面图原件和1份复印件。

评估报告

涉及未成年人房屋的相关证明:涉及未成年人的房屋时,监护人应提供经公证的房屋系“为未成年人的利益”的书面保证及监护公证书原件。

涉外房地产审批意见书:外籍人士(含香港、澳门、台湾)购买的须出具西安市涉外房地产审批意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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