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房产继承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所需材料一览
导语 房地产权利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房地产依法应当由有关继承人继承的,继承人应按规定办理房地产继承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西安房产继承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西安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
按照填写要求及示范,用签字笔填写《西安市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若是自行下载的,申请书用A4纸打印,申请书上房屋信息、申请人信息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并签字或盖章。 |
身份证明 |
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 属单位的,提供相关身份证明: 属代办的,提供相关身份证明: |
房屋所有权证 |
即房产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
继承权公证书原件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
继承权公证书由公证处出具,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有人民法院出具。被继承人与原产权人一致,申请人信息与继承人信息一致,房屋信息与登记信息一致。 |
房屋平面图 |
提供房屋平面图原件和1份复印件。 |
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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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未成年人房屋的相关证明:涉及未成年人的房屋时,监护人应提供经公证的房屋系“为未成年人的利益”的书面保证及监护公证书原件。 涉外房地产审批意见书:外籍人士(含香港、澳门、台湾)购买的须出具西安市涉外房地产审批意见书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