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博士后进出站人员落户办事指南

导语 博士后进出站人员西安落户办理条件有哪些?西安本地宝为你带来博士后进出站人员西安落户办理指南。

  受理条件:经组织、人社、教育等部门分配、录取的博士后进出站人员

  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出具入户介绍信,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2.入户申请书(要亲笔签名落款);

  3.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下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人员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教育部留学中心或组织、人社、教育等部门分配、接收、录取通知(原件及复印件);

  5.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亲属关系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不再提供亲属关系证明),配偶未就业证明(外地迁入我市的人员在我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缴纳社会保险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可视为在外地无业,可提供以上证件证明,不需要再出具“未就业证明”);

  7.入户人员的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16周岁以下人员不提供)。

  以上材料要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专干先行审核后,在要求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及审核人名章(或签名)并注明审核时间,临时整理成册,制作“博士后进出站人员入户申请”封皮(注明申请时间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及材料目录索引。

  办理地点:

  由单位人事专干持介绍信及所需材料到单位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治安)大队受理审批,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办理流程:

  申请——审批——转为集体户口——再申请——户口迁往住所地址

  详情:对于申请人住房与单位地址跨治安管辖区域的,可先行落单位集体户口、区属人才中心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口,再由申请人持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物业部门出具的入住证明和集体户口卡、身份证,将其集体户口迁往住所地址。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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