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婚假和产假可以休多久
导语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法定婚假为3天,登记前参加医学检查的可在原来基础上增加十天;正常分娩的女职工享有158天的产假。
婚假:13天
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根据2016年《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八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
根据陕西省卫计委关于印发《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婚假、护理假不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
产假:158天起
根据陕西省《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对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女职工,应当依法保障其享受下列劳动保护:
(一)正常分娩的,休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二)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15天;
(三)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2022年《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职工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
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在前款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男方增加护理假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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