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贷款条件有什么

导语 具有有效的身份证件;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须具有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批准的文件;购买二手房的还需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等。

  哪些人可以在西安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个人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规定期限(当前12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规定期限的,已完成转移接续后,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或缴存明细合并计算。

  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已婚的须夫妻双签;

  (四)借款人应为房屋买受人。房屋买受人为父母子女或亲戚朋友联名购买的,不予受理;

  (五)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六)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下设机构电话及办公地址

序号

单位

电话

办公地址

1

综合业务部

029-12329

碑林区振兴路137号

2

西铁分中心

029-82345069-804

碑林区友谊东路18号

3

西咸新区分中心

029-33585853

西咸新区沣长路289号创新大厦8层(新能二路与金融二路交叉口西北角)

4

新城区管理部

029-87386322

新城区解放路108号农业银行解放路支行4楼

5

碑林区管理部

029-87265406

西安市朱雀大街北段25号二楼

6

莲湖区管理部

029-87201793

莲湖区西大街311号浙商银行2楼

7

雁塔区管理部

029-88239608

雁塔区电子二路68号工商银行1楼

8

未央区管理部

029-86278589

未央区凤城三路文景公园北门对面

9

灞桥区管理部

029-83552045

灞桥区纺正街555号工商银行1楼

10

长安区管理部

029-85292667

长安区广场西路西侧圣合家园第27栋楼

11

临潼区管理部

029-83827731

临潼区文化东路157号

12

阎良区管理部

029-86862228

阎良区延安路15号

13

高陵区管理部

029-86919656

高陵区东方红大街与鹿景路十字(水景公园西南角)

14

鄠邑区管理部

029-84810313

鄠邑区东街35号建设银行8楼

15

周至县管理部

029-87110456

周至县太白北路万联锦绣广场西南150米政务大厅

16

蓝田县管理部

029-82720886

蓝田县县门街工商银行2楼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西安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回复【公积金贷款】查看西安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查看公积金贷款额度、利率、年限、条件及详细流程、办公电话及地址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