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人才安居有哪些形式?
导语 西安人才安居有哪些形式,不同的安居申请条件是什么?相信这些都是小伙伴们关心的问题,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政府人才公寓
(一)、适用对象:经市委人才办或市人社局认定的A、B、C、D类人才
(二)、申请条件:
1.经市委人才办或市人社局认定的A、B、C、D类人才
2.已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持有我市范围内营业执照
3.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4.未享受我市其他福利性住房。
二、新毕业大学生公租房
适用对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3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新毕业大学生
2、5年内全日制“双一流”建设高校新毕业大学生。
三、人才货币化补贴
(一)适用对象:经市委人才办或市人社局认定的A、B、C、D、E类人才。
(二)申请条件
1、经市委人才办或市人社局认定的A、B、C、D、E类人才(其中E类人才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落户)
2、已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持有我市范围内营业执照
3、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4、未享受我市其他福利性住房。
四、用人单位自建人才安居房
分配管理: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人才住房需求自行分配管理,可按照建设成本价将产权一次性出售给本单位人才,也可免租金或低租金出租给本单位人才。
五、单位自建人才公租房
办理程序:单位向市住建局提出申请(包含建设单位、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和套数、土地证、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资料),市住建局在征询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同意后,下达公租房建设批复。单位持公租房建设批复向发改部门申办项目建议书批复。单位持项目建议书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建审手续并进行建设。
六、高水平大学生选调生公租房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高水平大学生选调生住房保障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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