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还贷提取最新消息
导语 2023年2月20日起,西安、商洛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与西安本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详情见正文。
更新时间:2023年2月21日
2023年2月20日起,西安、商洛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与西安本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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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5.25
2022年5月20日,住建部联合财政部及人民银行宣布公积金相关政策: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3、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更新时间:2022.5.5
2022年5月1日起,西安公积金还贷款提取有最新变动
最新变动:
已办理西安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缴存职工每年可以申请一种住房消费类提取。
住房消费类提取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西安行政区域内无房产职工租住本市住房。
之前还贷提取要求:
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请非销户提取。
变动细则:现取消“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请非销户提取”的限制。就是说新政策实施后,职工当年没有发生公积金冲还贷业务的,仍可以办理其他原因的非销户提取。
举例说明:
A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并办理了西安公积金贷款,按照之前的规定,一旦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将不能再以购房原因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实施后,小李只要本年度内账户未发生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就可以按照购买二手房原因提取公积金。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西安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进入公积金提取入口,查看提取条件,材料,流程,额度,线下办理网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