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低保能领多少钱
导语 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740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5000元/人/年。并根据户籍所在地结算,详情见正文。
7.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哪些?
(1)配偶;
(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在外地就读期间,如户籍迁出,可随父母或监护人在当地申请低保);
(4)其它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含长期或者阶段性在外务工)的人员;
(5)现役军(警)官和士官;
(6)因特殊原因未办理户口登记,但有出生证明和村(居)民委员会证明的新生儿;(7)其他经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共同生活的成员。
8.家庭收入包括哪些?
家庭收入是该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及实物收入之和,包括:
(1)工资性收入。指因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并扣除必要的就业成本,包括受雇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各种自由职业、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福利;
(2)经营净收入。指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得的净收入,是全部经营收入中扣除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相关税收之后得到的净收入。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及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从事工业、建筑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文教卫生业和社会服务业等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的收入等;
(3)财产净收入。包括动产收入和不动产收人。动产收入是指出让无形资产、特许权等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以及其它股息和红利等收入,集体财产收入分红和其它动产收入等。不动产收入是指转租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或者出让房产以及其它不动产收入等;
(4)转移净收入。指转移性收入扣减转移性支出之后的收入。转移性收入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对居民的各种经常性转移支付和居民之间的经常性收入转移,包括赡养费、抚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社会救济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遗产收入、接受捐赔(赠送)收入等。转移性支出指居民对国家、单位、居民的经常性或义务性转移支出,包括缴纳的税款、各项社会保障支出、赡(抚、扶)养支出、经常性赔偿支出以及其他经常转移支出等。
(5)其它应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9.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包括哪些?
(1)各级政府给予的奖励金、见义勇为奖励金和抚恤金、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的生活补助;
(2)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和生活补助、护理费,烈士褒扬金,义务兵家庭按照规定享受的优待金和高原条件兵的一次性奖励金,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退役金和自主就业地方经济补助金;
(3)奖学金、助学金及由政府和社会给予困难学生的救助金;
(4)因公(工)负伤人员的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因公(工)死亡人员的丧葬费;
(5)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独生子女费、失独家庭补助金、残疾人定期生活补助、廉租住房补助、高龄老人生活补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补贴。医疗保险报销的医疗费,医疗救助金,政府给予的临时性救助款物;(6)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7)有特定用途的政府福利性补贴(各类福利补贴等);
(8)必要的就业成本;
(9)其他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由设区的市级民政部门确定。
10.家庭财产包括哪些?
家庭财产主要指低保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名下的不动产和动产。
(1)不动产,主要包括家庭成员持有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情况。
(2)动产,主要包括共同生活成员名下的金融资产、市场主体情况、车辆以及其他非生活必需的高价值物品等。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互联网理财、债权等;市场主体情况主要包括开办或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车辆主要包括机动车辆、船舶、大型农机具、工程机械等。
11. 可扣减家庭刚性支出项目有哪些?
(1)因病个人负担费用。自核算之日向前延伸一年内,家庭成员因病住院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后,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予以扣减(根据住院结算单及医疗救助情况核实);家庭成员因患特殊疾病需长期院外药物治疗而产生的门诊费用,经医保报销、门诊救助后,个人负担1万元以下的据实扣减,1万元以上的按照1万元扣减(根据门诊票据、医保报销及门诊救助情况核实,特殊疾病病种参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病种核定)。
(2)因残个人负担费用。残疾人康复治疗以及必要的辅助器械配备等个人实际支出费用(按提供的票据扣减)。
(3)因学个人负担费用。家庭成员中有就读于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每年缴纳的学费,低于1万元的据实扣减,高于1万元的按照 1万元扣减(以学校出具的正式票据原件为准)。
(4)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据实扣除;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数额超过6个月城市低保标准的,按6个月城市低保标准扣除,不足6个月城市低保标准的据实扣除;由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或享受政府补贴的,须提供个人负担部分证明及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票据,由政府补贴的部分或单位缴纳的部分不列入扣除,只扣减个人负担部分。
(5)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照个人每年实际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据实扣减(以缴费票据为准)。
(6)必要的就业成本。对就业人员就业成本按照务工地同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0%扣减。
(7)多重支出费用。同时符合第(一)至第(三)项刚性支出扣减条件,在核算家庭收入时一并扣减。
(8)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刚性支出。
12.以下哪些支出不列入必要刚性支出扣减?
(1)购房支出;
(2)购买车辆等非生活必须支出及奢侈品消费支出;
(3)择校费、留学费等支出;
(4)境外就医、过度医疗等非必须性医疗费用支出;
(5)因违法违规导致的支出。
13.什么是分类施保政策?
对于城乡低保家庭中的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按当地低保标准增发一定比例低保金保障其基本生活。
(1)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30%增发低保金;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按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50%增发低保金,多重残疾按所属残疾中最重类别残疾等级确定增发标准。
(2)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残疾人(含智力残疾、精神残疾、肢体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言语残疾)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是指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人员。
14.什么是“渐退帮扶”政策?
对实现就业或接受扶贫开发项目取得收入尚不稳定,且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家庭,实行“渐退帮扶”政策,城市的可按原政策给予6个月的低保,农村的可按原政策给予12个月的低保,残疾人低保家庭可在此基础上适度延长,最多延长至18个月,期间可不复核家庭经济状况。渐退帮扶期间内,对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返贫的,经乡镇(街道)审核,终止渐退帮扶政策,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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