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醒:2022年12月31日以后,已经不再受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新办业务,对于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因证件丢失、损坏等需要补办的,可在原发证机关进行补办。
2015年12月31日前未违反政策生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
1.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2.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未成年死亡,现存活一个子女的;
3.独生子女死亡后,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4.夫妻离异前或丧偶前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离异后或丧偶后未再婚的;
5.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在婚后未生育或未收养子女,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
6.再婚夫妻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之生育过一个子女,未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再婚后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