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产假2023年可以休多少天

导语 陕西省规定的产假的时间是158天,《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于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60天的产假,而国家规定的产假最低是98天。

  陕西规定的产假的时间是158天。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

  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

  女职工生育孩子满一周岁前,所在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所在单位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的,经单位与本人协商,可以给予三个月到六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比照生育津贴标准发给津贴,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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