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居民与外国人办理结婚证指南
西安居民与外国人办理结婚证的条件是什么?西安居民与外国人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西安居民与外国人办理结婚证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条件
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6、当事人持有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办理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须翻译)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须翻译成中文、6个月内有效)
提醒:
※ 当事人持“婚姻无障碍”、“具备婚姻法律能力”证明的,须一并提交该国有权机关出具的“婚姻无障碍”、具备“婚姻法律能力”即指当事人无配偶的证明材料。当事人持“婚姻查找无记录”、“婚姻查找记录”(当事人又提供离婚判决书等离婚证件)、婚姻状况栏为空白或无婚姻状况栏的户籍证明的,需一并提交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声明。
※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须翻译成中文、6个月内有效)
3、西安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4、西安居民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5、三张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预约申请
常住户口在西安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与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须共同到陕西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1、申请流程:
登陆网站 http://fm.mca.gov.cn/——民政公用政务平台——公众访问——结婚登记——结婚登记网上申报——填写“结婚登记申请信息”——选择婚姻登记机关(陕西省婚姻登记处)——输入密码并牢记——提交申请——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提供密码即可)
2、申请地点:
地址:西安市未央路副102号20楼2009室(地铁二号线“大明宫西站”A出口北侧,公交六公司车站对面)
结婚登记时间:每周一、三全天
作息时间:上午:8:30一11:30 下午:冬季2:00一5:30 夏季3:00一5:00
办理流程
结婚登记按照申请—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 当事人双方向陕西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申请
2、 当事人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3、 查验当事人提供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4、 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5、 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6、 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7、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8、 颁发结婚证。
办理地点
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西三路9号(新城区社区服务中心)
西安市碑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湘子庙街37号社区服务中心二楼
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桃园路1号(莲湖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