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工资规定

西安市病假工资规定是怎样的?西安市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西安市产假工资规定是怎样的?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加班工资规定

1、平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平日正常工作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即公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平日正常工作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平日正常工作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举例计算

如,某人正常工作月工资为2000元,即日工资为91.95元,时工资为11.49元。

1、平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加班一个小时的工资为17.23元,假如每月平日加班共6小时,那么该月总工资为2103.38元。

2、休息日(即公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一个小时22.99元,休息日上班算作全天加班,所以休息日工作一天(按8小时算)工资为183.91元。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加班一小时的工资为34.48元,法定休假日上班算作全天加班,所以法定休假日上班一天(按8小时算)工资为275.86元。

病假工资规定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的70%支付病假工资,但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产假工资规定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一、参加西安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休产假时,按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

二、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在前款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15天。

(二)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参保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生育或流产当月所在参保单位上年度(1-12月)缴费基数之和/上年度(1-12月)实际缴费人数之和。

三、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手术时,个人缴费记录不满12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垫付其生育津贴,缴费满12个月以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四、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于支付本人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婚假工资规定

职工在婚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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