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小升初入学指南

导语 ​​公办学校招生对象:具有西安市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非我市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四证”具体内容见附件3),按居住证所在区县、开发区要求登记,由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我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我市城区有合法稳定居住、务工和流出等证明材料,按居住所在区县、开发区要求登记,由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我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内容如下: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的西安市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材料。我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提供以上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材料。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材料。

  >>>> 2022西安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官方原文)

  附件:

  1、西安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日程安排.doc

  2、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doc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四证”具体内容.doc

  4、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doc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入学】可获取西安各区县入学政策汇总、学区划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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