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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四十六批商品房自行办证项目名单公布(附办理入口+流程+问答)

导语 9月4日西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了第四十六批符合购房人自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条件的商品房项目名单,从2024年9月9日起针对购房人可自行申请 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商品房项目,正式开启“全程网办”模式。详见正文。

  西安市第四十六批商品房自行办证项目名单公布(附办理入口+流程+问答)

  从2024年9月9日起针对购房人可自行申请,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商品房项目,正式开启“全程网办”模式

  购房人可通过“i西安”App 线上申请办理,无需前往办事大厅办理,让你足不出户,轻松拿证!

  第四十六批商品房项目名单

  办理指南

  申请所需材料:

  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当事人条款、项目及建设依据条款、合同生效条款)

  完税凭证

  身份证明

  第一步

  下载“i西安”App

  在应用商城搜索“i西安”完成下载。

  注册并登录“i西安”App

  点击【我的】完成注册、登录并实名、实人认证。

  第二步

  进入服务专区,完成业务办理

  在【首页】点击【不动产】进入服务专区,点击【业务办理】。

  选择【转移登记—商品房自行办证业务】,阅读办证须知,勾选【我已阅读并知悉】,点击【同意】。

  选择符合办理条件的不动产,点击【下一步】,确认不动产信息和权利人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业务受理完成后,不动产权证书将以快递的方式进行邮寄,申请人需在此页面录入邮寄信息。进入资料页面后按要求完成资料上传、人脸验证及签字。

  申请人签署完成后,共有人显示待签字时,请通知共有人按照以下步骤完成。

  共有人登录“i西安”,点击【不动产 】进入个人中心选择【我的网办】,选择需要签字的事项点击【查看详情】-【人脸认证】。

  所有权利人完成认证及签字后,申请人点击【下一步】进入提交页面,点击【提交】即可完成商品房自行办证业务受理。

  第三步

  材料邮寄

  将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完税凭证(原件)通过EMS邮寄至不动产登记机构,具体邮寄要求请登录“i西安”App【我的网办】-【温馨提示】中查看。

  热门问题解答

  Q如何查看办理进度?

  A登录“i西安”App,进入不动产专区【个人中心】—【我的网办】,点击收件编号【查看】按钮,查询办理进度。

  Q购房人为2个人,如何使用“i西安”APP进行在线申请?

  A购房人为2个人的,每一位购房人都须实名认证登录“i西安”App,一人发起申请,上传相应材料,系统会将此次申请自动发送给另一人,共有人登录自己的“i西安”账户,完成人脸认证和签字,同意发起申请。

  Q需要通过“i西安”APP上传的完税凭证有哪些?

  A购房人只须上传契税完税证明即可,无须上传不动产销售发票、维修基金证明等其他票据。具体样式和要求请参照系统文件资料上传中的示例图。

  Q《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全部拍照上传吗?

  A购房人在拍照上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只需上传“合同当事人”条款、“项目及建设依据”条款、“合同生效”条款三部分内容。拍照时应将页面信息拍全,确保内容清晰。具体样式请参照系统文件资料上传中的示例图。

  Q何时邮寄申请材料?

  A审核通过后,请于5个工作日内邮寄申请材料,具体邮寄要求请登录“i西安”App【我的网办】-【温馨提示】中查看。

  Q何时缴纳登记费?

  A登簿完成后,请登录“i西安”App【我的支付】中在线完成登记费缴纳。

  Q在线申请被退回,应该如何解决?

  A在线申请被退回,请登录“i西安”App【我的网办】中查看退回原因,如需继续办理,依照退回原因修改后重新发起申请即可。

  Q购房人如何判定所购房屋是否属于自行办证范围?

  A购房人可通过“西安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中“商品房自行办证项目公示”专区依据公示的项目名称、开发企业名称、楼幢号信息自行核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商品房】即可获取西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操作指南,进入办理入口,查看西安房贷利率、契税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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