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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公告

导语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环境质量,依据《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现就烟花爆竹举报奖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西安市灞桥区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公告

  一、禁售禁放规定

  灞桥区全域全年全时段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予以处罚,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举报范围

  非法运输、储存等涉烟花爆竹非法销售行为线索。

  三、举报方式

  通过拨打举报电话或直接向公安、应急管理部门或属地街道进行举报。

  四、举报电话

  纺织城街道办 029—83553710

  十里铺街道办 029—82542058

  红旗街道办 029—83590180

  灞桥街道办 029—83613954

  狄寨街道办 029—82600622

  洪庆街道办 029—83311012

  席王街道办 029—83528593

  公安灞桥分局 029—86758020

  应急管理局 029—83532764

  生态环境灞桥分局029—83507048

  五、举报奖励

  非法运输、储存等涉烟花爆竹非法销售行为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20—200元奖励。同一线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多人联名举报的,奖励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

  六、奖励领取

  根据核查结果,举报人在接到举报属实通知后15日内,向举报受理部门提供有效身份证、收款账户。

  我们将严格保守举报人信息。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举报投诉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环保的节日氛围。

  特此公告。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烟花爆竹】,查看西安烟花爆竹禁放禁售最新政策、违规罚款细则、违规燃放举报电话,各区禁燃禁放烟花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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