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春节西安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
导语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称,今年春节期间如遇不利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采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措施,西安幼儿园、医院禁放烟花爆竹。
2020春节西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汇总(持续更新)
临潼区:
烟花爆竹禁销禁放区
临潼城区东二环以西、桃园北路以南、行者路以东,秦唐大道西至姜沟立交沿线、骊山景区、疗区以北和重点防火单位周围200米以内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销禁放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划重点,这些地方全年都禁销禁放!!!)
禁燃时间
临潼区行政区域内,春节至元宵节期间(2020年1月24日-2月8日)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遇重大节庆活动需要组织燃放焰火的,须经公安部门许可,并在指定地点、规定时间内燃放。
酒店、宾馆等经营活动
提供婚丧喜庆服务的酒店、宾馆等经营承办婚丧喜庆等活动,应事先向接受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处罚规定
对违反本公告规定,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热线
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本公告相关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并积极举报非法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热线:“110”报警电话、“12369”环保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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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切实保障广大市民朋友的身体健康安全,自2020年1月24日(除夕)起,西安市辖区范围内的各级文化馆、图书馆暂时闭馆,旅游景区暂停运营,各类文艺演出活动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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