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疾控发布双节期间疫情防控提醒
导语 近日,国内多地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病例,不少冷链包装检测出病毒阳性,临近双节,宝鸡疾控发布疫情防控提醒,以下是详细的疫情防控提示详细内容。
进入冬季以来,国内多地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病例,进口物品、包装、环境等多次检出新冠病毒阳性。冬季是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加之元旦、春节假日临近,人员流动性大,市场交易活跃,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全面扎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发生本地新冠肺炎病例或聚集性疫情,巩固宝鸡市疫情防控成果,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示如下:
1、目前,境外疫情仍呈高发态势,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疫情防控一刻也不能放松,请大家持续保持高度警惕,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2、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公布的有关疫情动态信息,严格遵守宝鸡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按规定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3、广大市民、相关从业人员等,要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意识,从自身做起,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4、请广大市民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路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原则,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① 减少人员流动。元旦、春节期间,如非必须,请广大市民不要出境活动,不要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减少跨区域流动。如确需前往,请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返宝后,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报备,严格落实我市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② 减少路途风险。元旦、春节期间,广大市民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提前备好防护用品,规范佩戴好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及时规范洗手,减少路途感染风险。
③ 减少人员聚集。冬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广大市民应减少不必要聚集性活动、减少到人流量较大公共场所频次、减少在人流量较大公共场所逗留时间,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的室内密闭空间。特别元旦、春节期间,应减少走亲访友活动、减少家庭聚会、减少家庭聚餐,提倡网络拜年,个人家庭聚集应控制在10人以下。
④ 加强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养成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安全距离、用公筷、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加强个人健康监测、注意家庭清洁卫生和室内开窗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外出时要加强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⑤ 冬季气温低,天气寒冷地区本身就是一个“大冰柜”,易于新冠病毒较长时间存活,易发生“物传人”等接触性传播。
⑥ 广大市民在购买冷链食品时,应佩戴一次性手套或使用一次性购物袋套在手上进行挑选,不要直接用手碰触食品,采购完成后应及时洗手。
⑦ 购买的冷链食品要与果蔬、熟食等其它食物分开包装,回家后用75%酒精消毒外包装表面。
⑧ 烹饪冷链食品时,要注意生熟分开,蒸熟煮透,并注意洗手消毒,避免污染家庭环境。
⑨ 在接收快递(含邮寄)物品时,要戴手套、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打开外包装前,对外包装进行预防性消毒,事后及时规范洗手,严防接触性感染。
⑩ 外出购物时,在人员密集的密闭场所或在非密闭场所与他人接触距离小于1米时,务必佩戴好口罩,尽量减少触碰门把手、货架、摊位等公共物品表面,触摸后应及时洗手或对手进行消毒。
5、凡进入宝鸡市的进口物品,须对其外包装进行预防性消毒,降低“物传人”风险。
6、凡从事进口物品贮存、运输、搬运、销售、屠宰、加工等相关从业人员,在接触进口货品前,要规范佩戴好手套、口罩,穿好工作服等,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事后及时规范洗手,严防接触性感染。
7、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时,要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与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8、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防聚集疫情发生。
9、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和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工作要求,从严控制举办人员聚集活动,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和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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