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以下是西安市人才安居租赁补贴申请指南,人才安居的方式和标准,申请审核,房源筹集由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咨询电话 029-87618627。
【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租赁补贴申请指南
一、人才安居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申请人才安居租赁补贴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经市人社局认定的地区优秀人才;已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落户且经市人社局认定的实用储备人才。
②已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在我市在职在岗,或持有我市行政区域内营业执照;
③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私有住房、公有住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各类保障性住房及其他实际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住房。
④申请人、配偶在本市未享受其他人才安居、住房保障、住房分配货币化等政策性、福利性保障政策。
二、人才安居租赁补贴补贴标准
国内外顶尖人才6500元/月(政府承担5200元/月,用人单位承担1300元/月),最高补贴5年;
国家级领军人才5000元/月(政府承担4000元/月,用人单位承担1000元/月),最高补贴5年;
地方级领军人才3500元/月(政府承担2800元/月,用人单位承担700元/月),最高补贴5年;
地区优秀人才1000元/月(政府承担800元/月,用人单位承担200元/月),最高补贴3年。
实用储备人才300元/月(均由政府负担),最高补贴3年。
三、人才安居租赁补贴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才安居应向用人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请表》;
2、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出具的人才认定材料;
3、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提供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4、结婚证或婚姻证明;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
(二)用人单位应向市保障中心提供以下资料:
1、《西安市人才安居申报表》;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3、法人身份证
4、委托办理人身份证明
5、补贴发放的开户银行信息
四、人才安居租赁补贴申请步骤
1、申请。申请人登录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下载《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2、初审。用人单位受理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登陆人才住房管理平台统一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申报入口:西安市人才住房管理平台
3、复审。市保障中心收到用人单位申报资料后,核查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的提交联审。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的,限期补正。
D类及以上人才由市保障中心复审,E类人才由单位注册地的区级住房保障部门复审。
4、联审。市级住房保障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公安、民政、工商、人社、住建、资源规划等市级部门进行联审,并将实用储备人才联审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区级住房保障部门。
5、终审。住房保障部门根据联审情况进行终审,终审意见应于每月末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用人单位线下核验申报资料,并向用人单位反馈终审结果。
地区优秀及以上人才由市级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公示、核验、终审,实用储备人才由区级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公示、核验、终审。
五、人才安居租赁补贴补贴发放
①地区优秀及以上人才的财政补贴资金,由市级住房保障部门按季度核发,自《租赁补贴发放协议》签订时间的当月开始计算,每季度末发放至用人单位;
②实用储备人才的补贴资金,由区级住房保障部门每季度末发放至用人单位。
政策来源:https://zjj.xa.gov.cn/zw/zfxxgkml/zwxx/zxtz/1960624617347379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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