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出生证明补办指南
补办情况
换发情况
换发是指原签发机构为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求更改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
1.有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进行出生登记而需变更新生儿姓名的;
2.当事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
无效证件包括:
1.《出生医学证明》被涂改的、打印字迹不清的、专用章加盖不清晰的、有关项目填写不真实的;
2.私自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的;
3.其他原因导致无效的。
丢失
补发指为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新生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向分娩机构所在地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提出申请,由妇幼保健机构核实并在区县卫健局官网公示公告遗失声明后给予补发。
未报户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向拟落户地户籍机关核实情况属实后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注意: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内容须与原证信息一致。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新生儿。
办理材料
换发所需材料
1.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
2.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
3.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还需提供户口本);
4.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监护人,还需提供新生儿监护人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特殊签发情形的需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
补发需要材料
1.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
2.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及住院病历复印件(至少要有住院病历首页、分娩记录页、新生儿记录页、出院记录等);
3.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还需提供户口本);
4.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监护人,还需提供新生儿监护人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特殊签发情形的需提交相应的佐证材料。
办理地点
出生医院所在区、县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点击查看》》》西安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地址及电话汇总
线上办理
第一步:进入【西安妇幼健康】平台,首次进入需要先进行注册登录;
第二步:登录后进入主页,在主页中点击补换预约,即可在线补办西安出生证明;
第三步:点击后进入信息填写页面,在此上传母亲信息、父亲信息、子女信息后,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出生证】在线进入西安新生儿出生证预约领取入口,查看线下领取细则,获得补发,换发指南及各区县妇幼保健院地址及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