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西安高新第四期消费券使用规则
导语 2020西安高新第四期消费券怎么用?在哪用?欢迎阅读西安本地宝小编带来的2020西安高新第四期消费券使用规则。
2020西安高新第四期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券截至2020年9月20日24:00有效,仅限西安市范围内唐久便利、壳牌加油站(除加盟站外)、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部分汽车4S店消费使用。支付时可以与其他优惠叠加使用,单天不限制消费券使用次数,单笔支付只可核销1张消费券,同一用户在同一商家每天最多使用2次。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2、消费券使用门槛以支付宝订单金额为准,不能拆分使用。
3、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尚在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退款时消费券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
4、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活动举办方可根据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5、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用户出现买卖消费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支付宝有权取消用户活动参与资格,并有权回收用户获得的奖励。
6、为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法定需要,政府部门可能需要在必要范围内检查与核实消费券核销详情(包括:交易金额、核销金额、核销商家店铺信息)。
消费券使用商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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