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西安未央区中小学入学信息审核(地点+材料)

导语 西安未央区入学信息审核需前往公办学校设置的资审点、学区学校、户籍、居住地对口学校等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内容见正文

  未央区2024年招生入学信息审核协调接待中心具体安排

  一、信息审核范围

  (一)未央区集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三)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

  (四)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适龄儿童少年

  (五)随迁子女。

  二、信息审核时间

  7月12日—7月25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三、信息审核地点

  (一)小学

  1.未央区小学第1审核协调接待中心: 西安市汉都新苑中学

  审核范围:未央辖区内未央路以西区域

  咨询电话:029-89290217

  地址:凤竹一路与北三环交叉路口西北约200米(可乘坐公交832路到北三环罗高路口站)。

  2.未央区小学第2审核协调接待中心: 西安市第58中学

  审核范围:未央辖区内未央路(西铜路)以东、凤城八路以北区域

  咨询电话:18092519158

  地址:昭远门路与龙朔路十字东北角(可乘公交170、901、294、296、329、336路至龙朔路昭远门路口站或老洼滩站)。

  3.未央区小学第3审核协调接待中心: 未央区永隆路小学

  审核范围:未央辖区内未央路以东、凤城八路以南区域

  咨询电话:029- 86579282

  地址:永隆路与行舍路交叉口西80米(可乘坐公交车155、165、168、248、S5路至恒大帝景站或景云路凤城四路口或永城路西段站)。

  (二)初中

  未央区初中审核协调接待中心: 西安市汉都第一学校

  审核范围:未央辖区

  1.在未央区小学就读的六年级应届毕业生以毕业小学为单位,由小学统一收集相关入学资料,按分配时间交至未央区初中审核协调接待中心审核。

  2.未在未央区小学就读的集体户、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随迁子女等按预约号顺序在未央区初中审核协调接待中心审核入学资料。

  咨询电话:029-84530799

  地址:丰产路12号(可乘坐234路到五十九中站下车即到)。

  四、信息审核内容

  (一)未央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城十区内有房产,户籍未落在其房产上的,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尽快将子女户籍转到实际房产上,按照学区划分到对应学区学校办理入学。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城十区内无房产(或购房未交房)的,在未央区居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户口簿、西安市房屋情况查询结果证明(购房未交房者还需提供购房合同及发票等有关房屋证明)、租房合同、社区居住证明。其中,初中入学需提供小学学籍基本信息表。

  (二)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按照《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相关要求,根据不同准入类对象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到审核协调接待中心进行审核。其中,初中入学需提供小学学籍基本信息表。

  (三)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内)承租人适龄子女入学由实际居住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户口簿、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社区居住证明;如属集体户籍和随迁子女等按相应政策分类准备相关材料。其中,初中入学需提供小学学籍基本信息表。

  (四)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

  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由实际居住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户口簿、已购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发票;租房的提供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社区居住证明。其中,初中入学需提供小学学籍基本信息表。

  (五)随迁子女

  1.居住证明

  (1)非西安市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

  ①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未央区办理的《陕西省居住证》(有效期内)。

  ②购房户还需提供父母在未央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

  ③租房户还需提供和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2)邑区、蓝田县和周至县户籍的随迁子女需提供:

  ①购房户需提供父母在未央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

  ②租房户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在未央区居住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为分类统筹安排,建议提供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未央区居住年限证明。

  2.就业证明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未央区政府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工作单位证明或与未央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未央区办理的营业执照等有效就业证明。

  为分类统筹安排,建议提供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缴纳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证。

  3.户籍证明

  随迁子女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有效期内)。

  其中,初中入学需提供小学学籍基本信息表。

  以上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以备审核,复印件用于存档。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信息审核的家长在实际居住地所在范围对应的审核协调接待中心进行审核。信息审核不分先后顺序,家长请结合实际安排好时间,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按照有关要求参加信息审核。

  (二)家长在信息审核登记时提供信息要求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适龄子女在未央区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为切实做好广大家长的服务工作,在审核协调接待中心进行审核的家长,结合自身实际,可以通过扫描未央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网上预约系统二维码的形式(7月10日系统开通预约功能)在网上预约实际居住地所在范围对应的审核协调接待中心和时段,并在预约的时间段内前往对应的审核协调接待中心进行入学信息审核(预约地址错误视为无效,需重新如实预约)。

  未央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网上预约系统二维码如下

  小学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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