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违规获得共有产权房购房资格解决办法

导语 住房保障部门需书面通知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和代持机构。代持机构按《西安市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处理,所得价款应优先偿付个人住房贷款。

  在个人住房贷款未结清之前,购房人因采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取得共有产权房申购资格被勒令腾退共有产权房的,住房保障部门需书面通知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和代持机构。代持机构按《西安市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处理,所得价款应优先偿付个人住房贷款。

  【西安各区县住建局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名称 咨询电话
1 灞桥区住建局 029-83521359
2 碑林区住建局 029-89625818
3 浐灞生态区住建局 029-83595910
4 高陵区住建局 029-86925988
5 高新区住建局 029-89199002
6 国际港务区交住建局 029-83332180
7 航空基地开发建设局 029-81662823
8 航天基地住建局 029-85839513
9 鄠邑区住建局 029-81460669
10 经开区住建局 029-86511152
11 莲湖区住建局 029-87210200
12 临潼区住建局 029-83922311
13 曲江新区住建局 029-81201374
029-81201375
14 未央区住建局 029-89373515
15 西咸新区住建局 029-89143779
16 新城区住建局 029-87424250
029-87424240
17 阎良区住建局 029-86206669
18 雁塔区住建局 029-83692933
19 长安区住建局 029-85293381
20 蓝田县住建局 029-82752103
21 周至县住建局 029-8711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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