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禁养犬种名单(禁养烈性犬、大型犬名录)

导语 比特犬、土佐犬、阿根廷杜高犬、高加索犬、藏獒、马士提夫、意大利护卫犬、中亚牧羊犬等34种,以及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和肩高50厘米(指成年犬的平均身高)以上的犬种。

西安市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名录

比特犬

土佐犬 阿根廷杜高犬 高加索犬
藏獒 马士提夫 意大利护卫犬 罗威纳犬
纽波利顿獒犬 威玛猎犬 中亚牧羊犬 加纳利犬
菲勒犬 牛头梗 法老王猎犬 阿富汗猎犬
德国牧羊犬 爱尔兰猎狼犬 英国斗牛犬 澳洲牧牛犬
苏俄牧羊犬 松狮犬 大丹犬 阿拉斯加雪橇犬
秋田犬 昆明犬 杜宾犬 川东猎犬
比利时玛利诺犬 中华田园犬 日本狼青犬 灵缇犬
大白熊犬 圣伯纳犬

  以及具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和肩高50厘米(指成年犬的平均身高)以上的犬种。但工作犬、导盲犬、助残犬等特殊用途的犬只,按《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限养区划分

  1、西安市实行划区域限制养犬。三环路以内区域及三环路以外的城镇居民居住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医院、文物古迹保护区、风景名胜游览区等区域为重点限养区;其他区域为一般限养区

  2、个人申请养犬符合条件的,重点限养区内每户限养一只;一般限养区内每户养犬不得超过两只。重点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单位饲养或者一般限养区内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必须实行拴养或者圈养。

  违规处罚

  1、在重点限养区内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处理,每只犬可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逾期不处理或者处理后犬只返回的,没收其犬只。

  2、单位饲养或者一般限养区内的个人未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

  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每只犬可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可对其犬只进行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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